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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合肥4月11日电(记者蒋刚陈诺)记者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近日会同省财政厅发布了《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提出要在农村发展清洁、治安、道路保护等农村公共服务岗位,优先安置建档建卡的合格贫困劳动者,提高岗位就业率。
在农村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方面,安徽省的规定在遵循公益性岗位政策总体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扶贫和农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兼顾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遵循“按需设岗、设岗互选”的原则。发展农村清洁、公共安全、道路保护、水管理、帮助残疾人、养老、森林管理和保护、公共卫生和公共基金会
同时,安徽省要求各地要明确岗位开发和聘任程序。用人单位应与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明确岗位性质、岗位要求、工作时间、补贴标准等。,并为安置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岗位补贴标准应根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引导村“两委”做好农村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杜绝“变相花钱”,防止福利化倾向。
此外,安徽省还提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应负责协调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发布和实施公益性岗位政策。加强与其他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部门的横向协调,支持县级以下人民政府统筹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各类资金,优先安置已建档的贫困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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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安徽: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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