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08字,读完约3分钟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威胁社会和经济发展,侵蚀人们的利益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国家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上发布的漫画书警告说,腐败和涉及到黑色和邪恶的“保护伞”必须受到严厉打击、严厉惩罚和严厉惩罚。同时,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戒警自律,严格遵守纪律底线,划清黑与恶的界限,坚决打击黑与恶,切实落实党中央关于消除黑与恶的重大决策部署。

这些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行为须认清

[典型案例1]

林,一个村庄的前党员,卷入了一起邪恶的案件。2016年8月,林组织数十至数百名村民前往征地拆迁项目施工现场,利用口头威胁和破坏施工设备等手段干扰项目施工,造成工人停工、设备损坏、工期延误等严重问题。在此期间,林用筹到的钱来支付那些停止工作的村民的“工资”。2018年2月11日,林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这些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行为须认清

[典型案例2]

前派出所所长余某充当了赌场的“保护伞”。2013年4月至2017年5月,余某从赌场运营商王某、石某处收受共计人民币30.1万元,并利用调查处理赌场的便利,使相关赌场长期逃避调查获利。2018年4月,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这些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行为须认清

[典型案例3]

前司法办公室主任李充当了邪恶势力的“保护伞”。2015年至2018年,李受黑势力头目黄的指使,对黑势力骨干黄之子黄不采取控制措施,致使其长期脱离监管,涉嫌新犯罪多次。2018年8月,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移送司法机关。

[纪律红线]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除党籍: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包括缓刑)的;

(二)被单方面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第115条规定:如果你利用宗族或黑恶势力压迫群众,或纵容涉及黑恶势力的活动,并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你将被开除党籍或留在党内接受检查;情节严重的,开除党籍。

第126条规定,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当事人资格或者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党籍:

(一)干预和介入建设工程承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服务等活动;

(二)干预和介入国有企业的重组改制、合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等重大经营活动;

(三)干预和干预各类行政许可审批和资金拆借等事项;

(四)干预和介入经济纠纷;

(五)干预和干预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和租赁。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这些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行为须认清

地址:http://www.xuguangxin.com/xlglxw/253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