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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力度继续加大。2018年,中国有超过15,000人被捕。
2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生态环境检察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院检察长张志杰介绍了2018年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的总体发展趋势,称此类案件大幅上升。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抓获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分子15095人,比2017年增长51.5%。
张志杰进一步指出,此类犯罪的罪名比较集中:一是盗伐林木罪,二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这两类犯罪占《刑法》第六章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50%。
《国家商报》记者了解到,许多案件实际上并没有在2018年开始,但隐藏了多年的犯罪行为在严格的监督和执法下显示了它们原来的形式。接下来,高压环境保护检查员将继续。
图片来源:新华社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逐年大幅增加。在2016-2017年期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员完成了对31个省市的全面覆盖。自2018年以来,中央环保督察在河北等20个省(区)进行了进一步审查。
据了解,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收到群众举报96,755件,经汇总重复后,共向地方上报75,781件。其中,43,486项被责令整改;立案11286件,罚款10.2亿元;778起案件提交调查,722人被行政和刑事拘留;采访了5,787人,追究了8,644人的责任,这直接推动了群众解决了7万多个生态和环境问题。
与此同时,2018年中央环保巡视员回顾和筛选了103个典型案例,表现为虚假整改、表面整改和敷衍整改。
2018年,环保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大量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案件立案,涉案人员被抓获,形成了很强的社会威慑效应。
关于2018年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的总体发展趋势,张志杰认为有几个主要特点:
从检察机关的逮捕和起诉来看,此类案件急剧上升。2018年,国家检察院共逮捕了15095名危害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分子,比2017年增长51.5%;42,195人被起诉,比2017年增加了21%。此外,非法开采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也迅速上升。与2017年相比,2018年全国范围内被检察机关逮捕的非法采矿案件数量分别增加了190%和145%。
事实上,社会普遍关注中国高压环境执法局面能否持续。
对此,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毕涛表示,过去几十年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不可能在几年内得到解决,但加强环境治理的大方向是不能动摇的。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环境保护的力度不会放松,更不用说倒退了。
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起诉后积极补偿和修复环境,他们在刑事案件中能得到宽大处理吗?
对此,张志杰表示,坦白从宽、宽严相济是中国的基本刑事政策。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或者悔罪,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018年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在《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中明确规定了认罪和从宽处理制度。检察机关在处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案件时,将生态恢复视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罪的表现。
张志杰介绍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主动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可以在审查逮捕阶段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确需提起公诉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从轻判决。
惩罚犯罪的目的不是简单地惩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而是修复社会关系,恢复生态环境,呈现良性发展趋势。张志杰说。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学桥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在处理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中,让当事人主动采取生态修复行动是一种新的探索,这不仅是为了追究其法律责任,也是为了积极引导社会。恢复生态,保持河湖清澈,永远保持蓝天,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需要,而不是被惩罚、惩罚和起诉。
对此,一些业内专家告诉《国家商报》记者,处罚的目的是对破坏环境保护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处罚和警告。如果他们能够悔悟并积极推动生态环境的恢复,就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从轻处罚。
这位专家说,随着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处罚越来越多,它将会起到很好的威慑作用和宣传作用。从长远来看,危害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将得到有效遏制。
(封面图片来源:新华社)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去年1.5万人因破坏环境资源遭批捕 积极赔偿并修复可获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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