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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记者方莉、王秀楠)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蓓在3月14日举行的北京市防治COVID-19肺炎新闻发布会上,就记者提出的COVID-19肺炎海归医疗费用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陈蓓说,目前,在COVID-19的肺炎诊断和治疗中,有两项针对从国外回国人员的政策:

首先,在回国过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被诊断为COVID-19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进行报销,然后实施财政补贴。个人不必承担相关费用。

二、对于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回国过程中被诊断为输入性COVID-19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自行承担。参加商业保险的人员可以根据商业保险合同支付相应的费用。

陈蓓表示,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认定的困难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给予医疗救助。下一步,北京将进一步与相关国家政策接轨。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北京对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就诊费用问题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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