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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晚,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霍介绍了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主体责任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核心内容是建立城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主体责任制度,创新性地提出发展住房型商品房,落实限制当地居民购买多套住房的政策和现有商品房销售制度。

海南推出安居型商品住房新政

霍在会上表示,自2018年4月22日海南省实施全球限购政策以来,房地产调控取得了显著成效,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2019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22.1%,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分别下降42.1%和38.8%。平均售价保持在15000元/平方米左右,价格基本稳定。COVID-19肺炎疫情对海南房地产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是,该通知的颁布并不是为了放松对受COVID-19肺炎疫情影响的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而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建立稳定健康发展的城市房地产市场主体责任制的要求,巩固房地产调控的有效性,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海南推出安居型商品住房新政

《通知》提出,海南省通过开发市场导向型商品房和市场导向型租赁住房,可以满足省内居民多层次的居住需求和省外居民的旅游租赁住房需求;通过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可以满足贫困人口的基本住房需求;通过开发以住房为导向的商品房,可以满足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其中,住宅型商品房是海南省借鉴省外做法,结合海南实际提出的一种创新住宅类型。目的是让符合条件的本地家庭和外来人才能够以与自身收入水平相称的价格购买住房,从而增强他们的购买感和幸福感,真正享受海南自由贸易区(香港)建设的红利。

海南推出安居型商品住房新政

为进一步遏制投机性房地产投机,回归民生住房和住宅属性,同时防止过度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为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充足的空因素保障,参照我国部分城市的做法,通知提出了当地居民购买多套住房的限购政策。已在海南省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户籍和常住户口家庭(包括夫妻和未成年子女),

海南推出安居型商品住房新政

为解决质量投诉、合同纠纷、延迟交付、配套设施不落实、违法销售甚至开发商集资逃跑等一系列问题,通知提出了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从文件发布之日起,新的土地上建造的商品房将出售,现有的住房销售制度将实施。根据国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现房销售的房屋应当通过竣工验收,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应当符合交付使用条件。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海南推出安居型商品住房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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