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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减少疫情防控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影响,国家最近出台了减税、免税等一系列扶持措施。这些措施将如何付诸实施?例如,企业在2月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何处理?

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了“春风便利税收管理运动”新闻发布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上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分阶段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分阶段减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指导意见》。

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司司长郑介绍,各有关部门已就如何处理2月份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联合提出了意见:免缴政策适用的费用将根据各自的职权分批退还,无需企业提出申请或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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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将尽快退还。目前,企业正处于一个接一个的复工复产时期,税务机关和其他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税收和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

在社会保障费用方面,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诗雨表示,目前的政策重点是减轻企业的社会保障费用负担,目的是降低企业的劳动成本,增强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的信心。这些政策分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免缴,中小企业免缴不超过5个月,大企业和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免缴不超过3个月,湖北省各类参保单位免缴不超过5个月。

另一方面,为降低基本医疗保险费,各省将引导和统筹地区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期限不超过5个月。

另外,郑在2月份就企业关心的社保缴费问题作出了回应,有关部门也联合提出了处理意见:

首先,对于适用免税政策的费用,将根据权限分批启动退款,无需企业提交申请或相关材料;

第二,对于实行减半征收政策的费用,将优先退还。如果企业愿意抵消逾期付款,可以通过优化流程方便地实现。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2月份对18个省、3个计划单列市的企业社会保障费征收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下一步将引导地方税务机关和相关部门尽快退(抵)税。

因疫情仍不能申报纳税的企业可以申请。根据防疫和控制的需要,税务机关两次延长了纳税申报期限。但现在征税期即将结束,仍有企业在纳税申报方面面临困难。这些企业应该做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司副司长韩表示,由于在疫情高发地区采取了加强控制的措施,一些企业可能在2月28日不能复工、复产,或者税务人员不能值班,仍然不能办理纳税申报,甚至不能提交延期申报申请。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采取了一项特殊的临时措施,即纳税人因疫情在2月征期结束后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可继续办理延期申报手续,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不收取税款滞纳金,不实施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估,不依法认定其为异常户。

税务总局:企业受疫情影响仍无法申报纳税可补办,将尽快退抵2月已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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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接触式纳税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2月27日,国家税务系统正式启动了2020年春风便利税收运动。这项行动的重点是什么?

党委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表示,要以方便群众、造福群众为中心,大力推进税收征管的速度和效率。

如大力推广非接触式纳税服务,进一步扩大网上纳税事项范围,依托电子税务局实现90%以上纳税人重大涉税服务的网上办理。

例如,非接触式发票收据的比例将从2019年的50%增加到2020年的70%。同时,积极推进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的扩大,在2019年1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处理时间加快20%。

韩国荣表示,非接触式纳税服务不限于疫情防控期。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税务部门仍将巩固、完善和再升级,并出台更多切实可行的措施。

一是拓展和提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力争年底前推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是进一步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90%以上纳税人重大涉税服务的网上办理;

三是实现税务文件的电子传递;

四是继续推广非接触式发票收缴方式,力争年底前将非接触式发票收缴比例提高到70%,最大限度地提高纳税人和纳税人对互联网的利用,促进税收业务环境的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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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税务总局:企业受疫情影响仍无法申报纳税可补办,将尽快退抵2月已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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