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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记者)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发言人潘27日在北京市COVID-19防控肺炎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北京警方坚决查处编造和传播疫情谣言、干扰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已查处27起此类案件,依法查处27名犯罪分子。
潘表示,在当前防治COVID-19肺炎疫情的严峻斗争中,一些所谓的“网上传播”、“网上曝光”等与疫情有关的虚假信息甚至故意编造谣言,在部分群众中造成恐慌,干扰了疫情防控的大局。
潘报道了三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1月24日,网友刘(男,22岁)发布消息称:“我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昨天,我赶到朝阳欢乐城和西单欢乐城咳嗽了几百次。感染者越多越好。”经调查,刘未感染COVID-19肺炎,健康状况良好。他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并将其发布在微信朋友圈、几个微信群和qq群中。该团体有2700多人参与,在群众中引起恐慌,并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犯罪嫌疑人刘因涉嫌编造和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被通州市公安局依法拘留。2月25日,刘被检察院起诉。
案例二:1月31日,王(男,25岁)在社区主微信群(群内300多人)上发帖,称自己感染了COVID-19肺炎,准备传染他人。经调查,王并未感染COVID-19肺炎。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得知王的健康情况后,与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发生了口角,并故意捏造关于其诊断为COVID-19肺炎的虚假信息以发泄其愤怒,将其发布到业主微信群中,引起群内业主的恐慌。非法人王因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海淀公安局依法拘留。
案例三:2月23日,网友柴某(男,35岁)发布消息称“积水潭医院将开始建设收容所医院”,称消息来自积水潭医院内部。经过调查,柴没有所谓的内部消息来源,他发送的内容纯属个人捏造。柴把这些信息发到微信群,然后转发出去,造成了不良影响。非法人柴谋因扰乱公共秩序被海淀公安局拘留。
潘徐红说,谣言也是一种“疫情”,而网络空不是一个法外之地。北京警方将“绝不姑息养奸”,依法严厉打击编造和传播疫情虚假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维护稳定。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北京警方侦办27起涉“疫”网络谣言案件 依法查处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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