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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中国证监会更新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中国证监会依法查处了王平内幕交易丁晖科技一案。王平于2017年9月22日至11月16日购买了丁晖科技,在此期间没有出售,预计损失396.24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王平在内幕信息敏感期接触内幕人士构成内幕交易,决定对王平处以55万元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2017年10月17日,丁晖科技六名原股东的限制性股票被解除。为避免解禁后股东无序减持造成的股价波动,根据张董事长的指示,科技秘书王从2017年6月左右开始征询股东意愿及减持方式,并了解了深圳汇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即科技员工持股平台,以下简称汇鑫投资)和深圳汇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情况。 汇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汇发国际)有限公司(汇发国际)有限公司(汇发国际)均有减持意愿,因此开始对减持被禁股份进行统筹安排。 8月,他们联系了全国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大基金)经理华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信投资)的相关人员,就大基金转让丁晖科技股份事宜进行沟通。2017年9月5日晚,张、王会见了华新投资副总裁高。,双方初步确定合作的前提是大型基金转让科技5%以上的股份并占有董事会席位,投资规模尽量在30亿元以内,张增持1%。9月13日,张、王、高、等人就成都市股权分置方案达成一致。内容为:汇发国际、汇信投资、汇智投资同意将科技6.64%的股份转让给一家大型基金,汇发国际以大宗交易方式将科技1%的股份转让给张。张、王、高为内幕消息知情人。
高作为华信投资的副总裁,参与了科技股份大量转让的策划、决策和实施,并于2017年9月13日知情,是本案的知情人。王平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工作,期间与高有直接的隶属关系。离开公司后,双方保持密切联系,经常就生活和工作进行交流。2017年9月至12月,由于大基金拟入股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王平与苏州第二大股东天津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沟通,并向高汇报进展情况。2017年11月12日,他和高前往天津,与科技相关人员进行了面谈。在内幕消息敏感期间,王平与高有9通电话、1条短信联系,其中9月15、16、17日有4通电话,11月6、8、12、16、17日有5通电话,11月18日有1条短信联系。
中国证监会表示,王平在内幕信息敏感期接触并联系了内部人士,购买了大量丁晖科技,仅购买了该股,购买意愿强烈,其证券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高度一致,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合法信息来源。王平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根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王平处以55万元罚款。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内幕交易汇顶科技亏损396.24万元 当事人被罚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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