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906字,读完约5分钟
新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已于2018年12月29日颁布实施。随着新法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行政许可,业内人士纷纷猜测:环评监管是否放松?
针对《环境影响评价法》取消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许可等相关问题,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司负责人近日介绍,取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的准入前审批并不意味着对此视而不见。相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对监督管理和问责做出了更严格的规定。
如果环评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此次出台的新法将对单位和人员实行双重处罚制度,将技术单位的罚款从1至3倍提高至3至5倍,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禁止工作;员工将受到处罚,如禁止员工在5年内工作。如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员工将被终身禁止。
图片来源:新华社
新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处罚已经大大加重。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已经正式实施。对于此次修订,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司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不再要求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规定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也可以自行编制,只要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通过更充分的市场竞争,提高环评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其中,修订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责任主体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转变为建设单位。对此,环境部环境评价司负责人介绍说,长期以来,环境评价机构作为环境评价文件的责任主体,间接导致建设单位只重视环境评价的审批,而不关心环境评价的内容和实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擅自变更、审批不一致、不执行等违法问题时有发生。为了督促建设单位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根据谁受益谁承担责任的原则,修订后的法律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对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技术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将促使建设单位重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和相应生态环境对策的制定与实施,由被动地要求我去做转变为主动地要求我去做,真正做到对自己负责。同时也有助于建设单位从环评编制质量方面选择最佳技术单位,逐步淘汰那些不负责任、以次充好的技术单位,净化和规范环评市场。上述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司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强调,虽然《环境影响评价法》取消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的准入前审批,但对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做出了更严格的规定,赋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更强有力的监督武器,将有效遏制相关违法行为。
其中,法律责任大大加强,对单位和人员实行双重处罚制度。环评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对建设单位罚款50万至20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罚款5万至20万元;对技术单位的罚款数额由1至3倍增加至3至5倍,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禁止工作;员工将受到处罚,如禁止员工在5年内工作。如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员工将被终身禁止。
该报告将定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质量参差不齐,甚至有些文件还时有发生。近年来,环境影响评价的质量一直存在争议。
根据环境部的数据,2017年,各级环保部门对143家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违规255次,对256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违规266次进行了行政处理。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收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差、资质申请中相关信息隐瞒不报、未按要求提交检验材料、质量控制体系落实不到位,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占90%。
与此同时,2016年,各级环保部门对132家环境评估机构进行了201次违规行政处罚。上述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收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差,未按要求提交检验材料,质量控制体系执行不力。
当地环保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国家商报》记者,环评报告的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的环评报告所占比例相对较高,因为环评报告的质量太差,一些地方环评机构在一年内就被清理了。
新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后,相关部门将如何加强监管?
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司负责人表示,为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质量不会下降,环境影响评价在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方面的作用不会在取消环境影响评价资格后被削弱,环境部将加快相关管理文件的制定,并进一步加强事后监督。
负责人强调,应进一步加强环评文件的技术审查。在日常评估的基础上,辅以大数据和智能化手段,定期对全国范围内批复的报告(表)进行审核,加强对重点单位和重点行业的针对性监管,对发现的违法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抓紧建设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落实信用管理要求,营造守信受益、失信难的良性市场秩序。
(封面图片来源:新华社)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准入审批取消后环评监管反趋严 环评书编制人员构成犯罪将终身禁止从业
地址:http://www.xuguangxin.com/xlglxw/277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