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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规范工业发展中水稻和渔业综合种植养殖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综合调查,抓紧整改超标准的沟窖比例、种植养殖环境、水稻亩产量或产品质量安全不达标等问题。

近年来,我国水稻与渔业综合种养业发展迅速,为促进农村振兴、扶贫和渔业优质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个别地区和从业人员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导致水稻和渔业综合种植面积过大、养殖沟渠不达标、种植养殖环境恶劣、水稻产量低、产品抽检不合格等。

农业农村部发布通知规范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

根据通知,各地要加强对稻鱼一体化种植主体的管理,按照《稻鱼一体化种植通则》的技术指标和要求(沟穴比例不超过总种植面积的10%),对本省(区、市)稻鱼一体化种植的生产区域和产品进行全面调查。 水稻平原地区的亩产量不应低于500公斤,丘陵山区的亩产量不应低于当地水稻单作的平均单产。

农业农村部发布通知规范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

通知中明确指出,各地要加强对近期发展的水稻、渔业综合种植主体的指导和监督,以“稳粮增收”为根本前提,以“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为基本原则,按要求严格控制沟坑比和水稻产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应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相应措施。对已创建的省市示范区,要加强动态管理,落实退出机制。

农业农村部发布通知规范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

通知要求加强支持和引导,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充分发挥科研型大学推广机构的作用,广泛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积极打造地理标志农产品、水产品和区域公共产品品牌,推动稻渔业综合养殖与美食餐饮、特色寄宿、垂钓体验、休闲垂钓、科普教育等旅游业态充分融合,提升稻渔业综合养殖的经济效益和产业竞争力。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农业农村部发布通知规范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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