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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吴晓彤
近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提出全面落实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要求,加强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追究,同时配合立法机关加快修改刑法,进一步完善惩治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体系,加大处罚力度。
市场人士表示,新《证券法》大大加大了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刑事处罚力度的提高将实现对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的多维打击,进一步增强对证券犯罪的威慑效果,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
大幅增加证券犯罪的刑期
今年6月,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证监会将与有关方面合作。一方面,将及时推进中国特色的证券集团诉讼制度,充分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作用,使投资者得到补偿,有效避免滥用;另一方面,我们将继续加大推动修改刑法的力度,大幅提高证券期货犯罪的刑期上限和罚金标准,让犯罪分子承担应有的责任。
根据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网站,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并正在征求意见。
对于资本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草案主要修正了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中的欺诈发行股票和债券罪;第一百六十一条非法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第二百二十九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实质上不真实的文件罪的内容。
记者注意到,草案主要增加了对特别严重案件的刑事处罚,以增加刑期。此外,草案还明确了保荐人等中介人特别严重的三种情形,其中两种是资本市场上的违法犯罪行为,即“提供虚假资产评估、会计、审计、保荐等”。在证券发行和重大资产重组中,情节特别严重的。”
“刑事处罚是打击证券犯罪的重要手段。加大刑事处罚力度,增加违法犯罪的成本,明确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是完善破坏金融秩序罪的主要内容。”北京证券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部高级顾问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该草案提高了对一些证券犯罪的处罚,呼应和补充了新证券法,并改善了行政、民事和刑事层面,以打击证券违法行为。
具体而言,陈进一步表示,草案提高了证券犯罪的刑期上限和罚款标准,将欺诈发行股票和债券罪的最高五年有期徒刑提高到15年(单罪的最高有期徒刑为15年),并将罚款从最高募集资金的5%提高一倍。违反规定披露或者不披露重要信息的犯罪,由原来最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增加到最高十年有期徒刑。同时,明确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组织和指导上述行为的刑事处罚。至于保荐人和其他中介人,他们在证券发行和重大资产交易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犯罪行为已从最高5年监禁增加到最高10年监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波对《证券日报》表示,草案中处罚力度的加大反映在刑期的增加和责任范围的扩大上。从加重处罚的角度来说,如果中介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他们将根据更重的指控受到处罚,如果他们是国有企业的雇员,他们可能与国家工作人员相同。
“在扩大责任追究范围方面,欺诈发行股票和债券罪以及非法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过去,只有发行人公司及其负责人员受到调查。该草案将组织和指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幕后实施犯罪。也包括在责任范围内,处罚与发行人相同。”陈波表示,该草案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牵线的发行人纳入处罚范围,并且攻击范围扩大。三项罪名的刑期增加到目前刑期的三倍或更多,打击力度大大加强。
护送注册制度的改革
“欺诈发行、违规授信、金融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是资本市场的‘毒瘤’,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上市公司的整体形象和资本市场的诚信基础。如果任其发展,将严重危害资本市场秩序,制约资本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陈表示,现行刑法中的自由刑和罚金刑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相对较轻,而证券犯罪属于营利性犯罪。增加违法犯罪成本是遏制证券犯罪、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有效手段。该草案提高了资本市场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成本,通过提高免费成本和经济成本严重冲击了证券犯罪,同时也伴随着登记制度的改革。
陈波表示,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的基石,具有投资者数量多、分布广、投资少的特点。只有通过信息披露,我们才能了解发行人,然后信任发行人,然后拿出资金进行投资。证券欺诈是一种破坏证券市场基础的行为,它会损害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降低证券市场对国内外投资者的吸引力,影响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曾告诉《证券日报》,资本市场在创新时必须强调诚信,在发展时强调法治,在强调速度时强调安全。对安全、诚信和法治的价值追求,要求把保护投资者的产权、增强投资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和正义放在首位。因此,刑法与时俱进,这有助于释放一个长期的好消息。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刑法修正案草案提高证券犯罪惩处力度 投资者权益保护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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