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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时代财经张银辉
5月28日下午3点,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闭幕。出席闭幕会议的2886名NPC代表以2879票赞成、2票反对、5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对《民法典》投了赞成票,这标志着中国的公民权利保护将进入一个全新的“民法典时代”。
《民法典》由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和补充条款等7部分组成,共1260条,总字数超过10万字。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现行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和《民法通则》将同时废止。
其中,与1985年生效的继承法相比,《民法典》在继承方面有许多变化。1985年《继承法》主要起草人、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消法》主要起草人何山在5月27日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这部民法典扩大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扩大了遗赠和扶养协议的签订主体。这些亮点与时俱进,符合当前社会的发展,值得大家关注。
何善,1985年继承法主要起草人
时代财经:你是1985年继承法的主要起草人。你认为这部民法典中的继承法应该注意哪些变化?
河山:有两个,一是民法典扩大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第二个变化是扩大了遗赠和扶养协议的缔约主体。
时代财经:法定继承人范围的扩大体现在哪里?
河山:与现行继承法相比,《民法典》第1128条增加了“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
1982年起草继承法时,有人认为应增加第三项命令。当时我们认为,如果把侄子、侄女、侄子、侄女加为第三级,这一级的法定继承人数量多,关系复杂,容易导致矛盾。中国确实有侄子继承的习惯,但问题是男女平等。女儿结婚后,如果她的孩子回到村里继承遗产,纠纷很容易发生。所以没有三阶。
现在,侄子、侄女、侄子和侄女被置于第二顺序的代位继承中,这扩大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我认为这是可取的。
本文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是,一些侄子、侄女、侄子、侄女和继承人的年龄差异很大。死者的兄弟姐妹先于死者死亡,他们的子女也先于死者死亡。死者兄弟姐妹的孙辈能上来吗?是否可以采用第一顺序代位继承的表述,并使用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
因为有一个继承的原则,那就是继承不应该轻易国有化。没有人继承它,然后将其国有化。因此,如果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扩大到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孙辈和孙辈,这一原则可能会得到更好的体现。
时代财经:你提到的第二个变化,你希望每个人都会注意,就是扩大遗赠和抚养协议的签署主体。这对我们当前的养老金问题有什么实际意义?
河流和山脉:《民法典》第1158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签署遗赠和扶养协议。根据协议,该组织或个人有义务支持自然生命,并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在现行继承法中,与此相对应的是“公民可以与受抚养人和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和扶养协议……”古今中外,遗赠扶养协议没有继承制度,这是我国继承法的一项创举。
根据中国农村的“五保”,写集体所有制组织。现在,把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扩大到“组织”,这是一种改进,符合社会发展的形势。只是“继承人以外的组织”。这种表述并不严谨,继承人内部和外部都没有问题。
现在,中国已经进入老年社会,许多养老机构已经出现。中国住房集团董事长孟晓苏提议通过住房为老年人提供住房。老年人可以与养老院签署遗赠和赡养协议,养老院负责老年人的出生和埋葬。老年人死后,财产属于养老院。
从现在开始,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养老是个问题。这对年轻夫妇可能管理不了四个老人,但也不得不依靠养老院。在这种情况下,或者亲属如孩子已经死亡,而老年人与亲属有冲突等。,与养老机构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对老年人有好处。
时代财经:我们可以看到《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如果法律规定保护数据网络上的虚拟财产,则以其规定为准。也就是说,民法典草案接受了互联网上虚拟财产的概念。根据我们目前的法律法规,我们的网络虚拟财产和数据遗产能在中国继承吗?
河流和山脉:法律规定,如果你能继承,你就能继承。可继承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属于遗产。
时代财经: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吗?
河流和山脉:不。这取决于它是什么数据。例如,许多契约关系不能被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在操作过程中积累的数据,如客户名单,继承人继承行业后可以继承包含大量数据的客户名单。
时代财经:我们公民的社交账户和游戏账户可以继承吗?
鹤山:这取决于这些东西是如何获得的。它是干什么用的?有合同关系吗?这是死者独有的吗?这需要详细分析。只能说可继承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都是遗产,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它们是否可以继承。
时代财经:对遗产的宽恕也是讨论的焦点。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继承人以前做了一些失去继承权的事情,他在忏悔并被被继承人原谅后不会失去继承权。你认为它的价值是什么?
鹤山:这不是什么大变化。因为中国继承法的一个特点是让每个人协商。和解和调解是中国的传统。
根据现行继承法,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可以协商处理继承事宜。例如,过去对老年人不公平,有一个失去继承权的阴谋,但后来改变了,继承人愿意给他一部分财产。这没问题,这是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之间讨论的问题。
最好在民法典中明确写下“遗产的宽恕”。如果你不写,继承人可以写。因为这是民法,不是法律禁止的条款。
时代财经:民法典增加了新的遗嘱形式,如印刷和录像。你怎么想呢?
河山:录像并不是说因为有图片就叫遗嘱,而是需要死者说话,所以本质是录音。原始记录将包括视频,当然,添加视频一词是没有问题的。
要真正改进这篇文章,我们必须强调录音和录像的密封和开放。由于录音录像容易被篡改,因此应在继承汇编中增加密封和开启程序。
至于印刷这种遗嘱形式,事实上,在继承法中有许多种自写遗嘱,包括印刷。当然,如果你写得清楚,你会更清楚,并与时俱进。
时代财经:与现行继承法相比,《民法典》增加了“遗产管理人”的身份。它的作用和意义是什么?
河山:《民法典》第114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是遗产管理人。”
继承的情况很复杂。通常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如何严格规定遗嘱执行人在继承开始后是遗产的管理人?
遗嘱执行人负责遗嘱的执行,特别是如果遗嘱执行人不是法定继承人,他可能能够管理其他事情,也可能不能管理它们。法定继承人可以让外人在家里负责法定继承吗?得付给他,这就更不让他管了。
时代财经:总的来说,从继承的角度来看,你认为为什么这部民法典与现行继承法相比有这么多的变化?体现了什么特征?
河山:一般来说,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法律会每10年修订一次。继承法已经35年没变了,这在中国很少见。这也表明当时制定的继承法非常好。
那么30年后,当社会进入信息社会时,就应该与时俱进,修改继承法,这是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
《民法典遗产编》保留了1985年《继承法》的框架和规定,并补充了一些内容,主要是上述两点,在第二顺序中增加了代位继承人,将签署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扩大为一个组织。
《民法典继承法汇编》中对继承法仍有一些小的修改,主要是技术性修改。《易经》的一些内容本来就包含了这一含义,有些是内容的变化和补充,但也不排除有些变化值得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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