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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2日-2020年5月19日,文化旅游部办公厅宣布了2020年国家文化旅游科技创新项目的推荐。来看看哪些单位和项目可以申报。

报告和推荐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1日;

推荐者在线推荐的截止日期是2020年7月7日。

逾期申报平台关闭。

项目特征:

项目实施期为1-3年,资金金额约为20万元。

对报告单位的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国大陆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注册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前。科研组织能力强,操作管理规范。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项目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3.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该是报告单位的现任负责人。

申报物品的要求:

1.项目应围绕文化旅游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现实需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促进产业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和技术集成应用创新,推动产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形式和新模式的创新发展,帮助防控疫情和恢复生产。

2.项目的产业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创作与制作、公共文化与旅游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文化与旅游产业发展、市场管理与综合执法等。

3、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备前期工作的基础。

4、项目原则上必须有配套资金,由申报单位负责实施。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只能通过1家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项目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3.申报单位应关注行业问题,整合相关领域优势创新团队,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和工作进度,科学设定评估指标。

4.推荐一名科研人员为项目负责人,通过“文化旅游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5.项目评审应遵循质量第一的原则。鼓励各类“产、学、研”创新课题合作创新,共同申报。联合声明必须有联合声明协议,写明协议的签署人和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推荐要求:

1、各省(区、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文化旅游厅(局)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推荐。

2.文化旅游部直属各单位和文化旅游部参与高校联合建设,可直接向文化旅游部推荐。

3.各推荐单位应根据申报通知组织推荐,并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4.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推荐项目申请材料的审核和控制,通过申请平台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推荐。

5.接受推荐后,由文化旅游部将组织形式审查和评估,选择最佳的进入项目储备并委托实施。

6.各省(区、市)文化旅游厅(局)分别推荐不超过三个项目,文化旅游部直属单位和文化旅游部参与联合建设的高校推荐不超过一个项目。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快来申报2020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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