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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的袁富春透露,他已经当了26年教师。袁富春说,1982年大学失败后,他被利津县新建村的干部说服留下来当老师。在教了12年书之后,在1994年,他被他的小学校长口头告知他被雇用和解雇,然后他出去与他的妻子和孩子谋生。偶然间,他看到了当年的就业档案,才意识到自己可能会被取代,于是开始向相关部门投诉。
7月6日下午,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调查组公布了以下调查结果:
袁复春对问题的思考解读
最近,袁富春在新浪微博上发表了一篇博文,质疑26年前他在选拔和聘用民办教师的过程中被假冒。发现民意后,利津县成立了由县纪委、县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和陈庄镇党委政府组成的调查组。经调查,袁富春系利津县福窝乡陈庄镇(原新建村)人,利津县福窝乡爱国联盟小学民办教师。针对他反映的问题,他做了进一步的调查核实,现作如下说明:
1 .关于就业和“冒名顶替”问题的思考。1994年,在乡镇进行了公务员选拔,根据他们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用。元福窝乡的选聘最低分为125.72分,袁富春的综合分为124.03分,未达到选聘分(原始档案证明)。当时,元福窝乡有25人被录用,而袁富春排在最后23名,所以不存在“冒领”的问题。
2.先谈就业,后谈就业。根据莉法〔1994〕32号和33号文件精神,“农村学校以乡(镇)为单位,按照上级编制要求,实行定编定岗,择优选拔和聘用教学和管理人员。”当时,在元福窝乡的评选过程中,县委、县政府的文件执行出现了失误,学区被选为一个单位。经县教委纠正后,全乡被选为一个单位,学区选择无效。学区选取的原始材料已被全乡选取的材料更正。现在袁富春的《爱国学区教师名单》被学区选为无效材料。
3.反映被利津县教育局拘留的问题。袁富春拒不承认自己被免职,并多次去各级及相关部门上访和投诉多年,扰乱了办公秩序。特别是2012年1月31日,他与他人一起闯入中央国家机关,造成了不良影响。2012年2月,他被利津县公安机关依法拘留,而不是被教育局拘留。
4.关于就业后继续教学至11月的思考。经过调查,1994年秋初,被开除的福窝乡民办教师向县教委举报了福窝乡的错误做法。根据立发[1994]32号和33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委员会责成福窝乡党委、政府纠正以学区为单位进行选聘的做法,实行全乡统一选聘。原爱国校区的袁富春等三人因成绩不好被录用,袁富春继续在学校任教不到一个月
5.关于环卫工人的地位。袁富春说他现在是一名环卫工人。据了解,袁富春在东营港注册成立了东营海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并承担了相关企业的保洁业务。袁富春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利津县调查组
2020年7月6日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客户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山东利津县否认环卫工被顶替教师岗26年,原乡镇执行文件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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