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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香港7月4日电(记者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是一部很好的法律,它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的方针,兼顾了内地和香港法律制度的差异,尊重和保护了香港公民的合法权益。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有利于香港恢复和平,为解决香港其他深层次问题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司法部长梁爱诗最近在接受新华社独家采访时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促进香港的社会和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了四种犯罪及相应的刑罚: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过去,香港缺乏法律手段来惩罚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勾结外国或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至于恐怖活动罪,香港法律侧重于打击国际恐怖分子在香港的恐怖袭击,而对本地恐怖袭击的打击力度不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在香港实施,将使特区政府有关部门有法可依,更好地惩治上述罪行。”梁爱诗说。
自“修法”风波以来,香港一些激进分子一直在进行各种暴力活动,严重影响了香港的社会繁荣和稳定。梁爱诗指出,从这些不法分子的行为来看,他们中的许多人不仅破坏香港的法律和秩序,而且与海外势力勾结,危害国家安全。因此,只有采取强有力的法律措施进行惩罚,香港才能实现长期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有效防止、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和活动,促进香港恢复和平,为解决香港其他深层次问题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梁爱诗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不会损害香港的司法独立
梁爱诗严厉驳斥了一些西方政客谎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会损害香港司法独立的说法。她说香港的司法独立不会受到影响。
香港《基本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员不得因其司法职责而被起诉。「在香港基本法等法律的保障下,香港法官可以无私无畏地作出判决,不受任何干预。」梁爱诗说。
梁爱诗认为,《香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考虑到内地与香港法律制度的差异,并尊重香港普通法制度的一系列原则。「香港法律坚持不溯及既往的法治原则、无罪推定和保障诉讼权利,并不损害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她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国家安全法》,香港中央政府国家安全局对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管辖权。梁爱诗指出,驻港国家安全局只会对极少数案件行使管辖权,而这些案件是特区政府难以处理的,不能有效执法或对国家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因此有关规定是合理的。
香港人将继续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梁爱诗说,回归以来,香港在国际组织的自由指数中一直名列前茅。司法独立和健全的法律制度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香港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得到充分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国家安全法》,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根据《香港基本法》和有关国际公约享有的言论和新闻自由将依法受到保护。在预防、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时,有关机构将坚持法治原则。因此,香港人的人权会继续获得充分保障。”她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国家安全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家安全事务,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并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监督和问责。
“随着法律的生效,未来的关键是要把法律贯彻好。相信在香港国家安全局和其他部门的合作下,香港特别行政区一定能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梁爱诗说。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将推动香港恢复安宁”——访香港特区政府首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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