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85字,读完约3分钟
据成都市卫生委3月5日消息,成都市某三级医院于3月4日在其随行人员中及时筛查出一例COVID-19肺炎确诊病例,提示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医疗机构的病房管理不应放松,有必要在疫情期间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病房管理。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
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医院病房管理在疫情防控中的极端重要性,建立健全病房管理制度,并在《强化职责》中贯彻执行。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病房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医院病房管理工作。各县(区)市卫生局和市县两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加强病房控制
首先,加强访问控制管理。在各类医疗机构的各类住院病房设置门禁和监控,并有专人值班。严格控制人员的进出,所有进入病房的人员(包括医务人员、行政人员、保安、保洁人员等。)应正确佩戴口罩,并携带工作证和腕带进入病房。
二是加强随行人员的管理。各医疗机构在对患者进行陪护时,应根据严格准入、有效登记、必要培训和持证陪护的原则,评估患者的自理能力,决定是否需要陪护。对符合陪护标准的,医疗机构将发放《陪护证》进行身份登记、知情通知和必要的健康管理和培训。
第三,加强游客管理。各医疗机构应建立有固定时限和凭证登记的就诊制度。每日就诊时间固定,原则上每位患者每日就诊人数不超过2人。传染病病房、隔离病房和病情不允许的住院病人拒绝就诊,正在接受医学观察并有发热和/或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和儿童拒绝住院。
第四,严格的健康监测。有必要指定专人管理病房所有人员的健康状况,测量体温,查询流行病学史等。,并做好登记。
第三,加强标准处置
各医疗机构应规范病房各类人员的异常情况。
首先,有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住院患者应及时检查,并积极准备病房隔离。
其次,有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工人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并做好调查工作。尽管生病或超负荷,不要坚持工作。
第三,有发烧和/或呼吸道症状的来访者不得进入病房,并根据发烧患者的标准进行治疗。
第四,加强安全管理
各医疗机构应加强病房环境管理和后勤保障,在COVID-19建立预防和控制肺炎的防线。
首先,病房应配备手卫生相关设施和用品。
其次,有必要定期完成空煤气的净化和通风。
三是严格管理病房垃圾分类,重点管理医疗废物。
第四,病人出院后应彻底消毒。
第五,每个病房都应设立紧急隔离病房。各医疗机构要做好院内后勤保障,确保病房管理规范有序。
第六,要在指定区域设置生活用品交接点,做好消毒工作。
第七,实现一个用餐分享系统。病房每天都有专人清点住院病人和陪护人员的膳食,并上报医院进行协调和订餐,然后分发给病房或住院部病房,避免陪护人员集中取餐和购餐。
第五,加强医患沟通
各医疗机构应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疫情期间的病房管理,通过公告栏、电子屏幕、科普手册等多种形式发布相关管理要求。,并及时将疫情期间的病房管理要求告知患者及其家属,以获得理解、支持和配合,不妨碍或干扰正常的医疗秩序,为共同打赢疫情和制止战争做出贡献。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全球新肺炎疫情实时查询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成都市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病区管理
地址:http://www.xuguangxin.com/xlglxw/83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