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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险法》第147条的规定,新成立的大嘉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从安邦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分拆出来,基本具备正常经营能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终止了对安邦集团的收购。
以下是全文:
2020年2月22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宣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由安邦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保险集团”)分拆成立的新成立的大佳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佳保险集团”)已基本具备正常经营能力,中国银监会依法终止对安邦集团的收购。
2018年2月23日,原中国保监会发布公告。鉴于安邦集团违反《保险法》的规定,可能严重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根据《保险法》第144条,安邦集团决定接管安邦集团,期限为一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中国银监会依法取代原中国保监会接管安邦集团,促进了安邦集团风险的化解。2019年2月22日,根据《保险法》第146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将安邦集团的收购期限延长一年。
接管实施以来,银监会依法有序推进风险处置工作,在各方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截至2020年1月,安邦集团在接管前发行的1.5万亿元中短期理财保险已全部赔付,未发生逾期或违约事件,有效保护了保险消费者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世纪证券、邦银金租、和谐健康等非核心金融牌照处置已基本完成,成都农村商业银行也已上市。银监会全力配合司法机关开展资产追回工作,将安邦集团前董事长吴晓辉给公司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
为有效化解安邦集团风险,银监会剥离安邦集团非诉讼相关资产,批准成立安邦保险集团,依法转让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安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份,成立新的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规保险业务..安邦集团和安邦财产保险将被依法清算和取消。
自成立以来,管理重组和业务转型取得了显著成效。人身保险保证期在5年以上的产品比例已提高到75%以上,与原安邦人寿以中短期产品为主的债务结构相比,有了明显改善。银保期间支付的长期业务从零开始,2019年保费收入为55.7亿元。公司积极响应社会养老保障需求,大力探索养老商业模式,在城市核心区试点开展养老项目,为城市老人提供更人性化、更优质的靠近儿童和医院的养老服务。
目前,人人保险集团正在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并已基本锁定社会投资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将推动各保险集团保持其私人性质,改善其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其偿付能力和经营水平,加强审慎监管,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银保监会依法结束对安邦集团的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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