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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国务院将召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合防控机制的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梁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颜庆民、外汇管理局副局长宣昌出席会议,介绍了克服困难、提供良好服务、全力支持金融系统抗击疫情、恢复生产的情况。
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防疫提供的信贷支持超过5370亿元
梁涛表示,新皇冠肺炎爆发以来,银监会系统积极部署五项措施,协调金融服务,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
第一,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依靠过去的指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负责任,尽职尽责地保卫土地,不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第二,坚持改善政策支持。对银行和保险机构支持疫情防控和加强金融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单独或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合作出台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政策。
第三,提供差别化优惠金融信贷支持。截至2月14日中午12时,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抗击疫情提供的信贷支持超过5370亿元。
第四,充分发挥保险保障的作用。据初步统计,目前已有35家寿险公司在不增加保费的情况下,将400多项意外伤害保险和疾病保险的责任范围扩大到由COVID-19肺炎引起的死亡、伤残和严重疾病;74家保险公司为医务人员、家属和疾病控制人员提供了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和其他保险保障,总保险金额约为9万亿元。
第五,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水平。积极拓展网上金融服务,推动银行和保险机构加强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小项目等电子渠道服务的管理和保障。
金融系统完全支持各行业恢复生产
梁涛表示,中国保监会近期将出台一些新措施缓解信贷压力,不仅针对受疫情影响的重点行业,还将覆盖各行业各类企业。
一是加大对困难小微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更准确地更新贷款,缓解困难小微企业的流动性压力,提高基层群众的贷款积极性和根据疫情需要发放贷款的意愿,推动总行适度提高受疫情严重影响分行的不良贷款容忍度。
第二,增加信贷担保和交付,以便在关键地区恢复工作和生产。考虑到采购原材料、设备等的资金需求。企业在复工复产时可能面临的问题,应合理增加对流动资金的贷款支持,引导机构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考虑以适当方式将制造业、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对复工复产的支持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或合理调整考核权重,激发基层网点和一线业务人员的积极性。
第三,充分发挥政策金融的反周期调节功能,重点抓好重点项目,加快一批重大项目的信贷供应。
第四,稳定居民消费,加快释放潜在需求。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开发专属信贷产品,满足受疫情严重影响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和物流服务等金融需求。
宣长能补充说,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出台了四项措施,为企业恢复工作、恢复生产和社会经济秩序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一是开辟外汇业务“绿色通道”,高效便捷地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二是加快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12项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进一步推动这些措施的有效实施,突出受疫情严重影响的工业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相关工作。
三是以技术手段为支撑,促进中小企业跨境贸易投融资和外汇结算。加强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建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成本高的问题。据统计,截至今年2月3日,平台累计融资贷款159亿美元,服务企业近2500家,其中中小企业占75%。
四是优化办理外汇业务的便利措施,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的操作流程。
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提高
针对地方监管部门出台政策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的情况,梁涛表示,由于监管规则稳定性强,这是审慎监管的最低要求,其主要目的是确保金融机构有抵御风险的能力,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不会因外部变化而随意变动。因此,在一定时期内,银行的经营环境发生了突然变化,特别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银行将面临监管指标达标的压力。梁涛认为,作为监管部门,银监会对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的银行采取了现实的态度,充分考虑了疫情的客观影响,适当提高了监管容忍度,对监管指标达标给予了一定的宽限期,或者在监管措施上做了一些灵活的安排。
范一飞补充称,由于疫情的影响,下一步将是对银行不良贷款的监管容忍度进行适当调整。总体而言,我国不良贷款的比例相对较低,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不良贷款的监管容忍度有很大的调整空间,金融监管部门今后将稳步处理不良贷款问题。
满足社会和金融服务需求的四项措施
梁涛表示,中国保监会通过推动银行和保险机构提供创新服务,努力满足社会金融服务需求。
一是合理安排网点运营,确保群众基本金融服务。
第二,引导网上业务的顺利办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线下接触的频率,降低疫情感染的风险,享受足不出户的金融服务。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统计,近期各银行机构网上业务平均服务替代率达到96%。保险机构还积极探索和推广手机应用和微信公众账户等网上核保、续保、保赔和理赔服务。
第三,优化个人金融服务。许多银行为参与防疫和控制的医务人员和疾病控制人员制定了特殊政策。疫情期间逾期的个人贷款和信用卡透支不视为违约,不在违约客户名单之列,加强了防疫人员的信用保护。对于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客户,应灵活调整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等个人信贷的还款安排,合理延迟还款时间。各保险机构应对感染COVID-19肺炎或因疫情受损的客户进行赔偿,取消对等候时间、免赔额、支付比例和指定医院的限制。
第四是为企业打开“绿色通道”。银行保险机构开辟了抗击疫情的“绿色通道”,疫区捐赠资金的汇划不受排队等待的限制,并得到优先考虑。单位和个人申请紧急现金支取业务紧急、快捷,对有特殊需求的客户可上门办理业务,上门办公,向防疫专用账户捐赠或无偿汇入防疫专用基金。
确保普通人使用现金的安全和卫生
范一飞表示,央行通过四项措施加强现金供应和流通管理,确保现金安全使用。
首先,在疫情严重的湖北省,应对现金供应采取特殊措施。春节前,将向武汉紧急拨付40亿元新钞,以增加医院和其他重点防疫单位的现金供应。
第二,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尽一切努力确保现金供应,并尽可能发放新的原始凭证或发放疫情前退回的资金。
三是做好流通现金的消毒工作,并要求在重点单位临时存放现金。与此同时,为减少病毒感染,在一些疫情严重的地区,将暂停省际分配和省内分配。
第四,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收到的现金必须消毒后才能交付给客户。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发布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中现金使用安全的指导意见》,要求根据当地疫情采取差异化防控措施,确保现金使用安全。从重点防疫控制区返回的现金,应当进行紫外线消毒或者高温消毒,并存放14天以上,方可投放市场。非重点防疫控制区返还的现金,在投放市场前应当存放7天以上。
COVID-19肺炎索赔可以在同一天完成
梁涛表示,目前,COVID-19的肺炎保险金在申请赔偿当天基本可以支付完毕。鉴于消费者对COVID-19中肺炎保险产品正确选择的关注,梁涛建议消费者可以结合自身支付能力购买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或人寿保险产品,以保障大病或死亡后的大额支出和家庭收入损失。
梁涛强调,由于缺乏定价数据基础,为了防止侵犯消费者权益,中国保监会禁止保险公司开发COVID-19肺炎专用的单一责任产品。目前,相关公司在扩大责任后的现有保险产品,基本上可以覆盖COVID-19在疫情防控期间因肺炎导致的大病、残疾和死亡风险。
梁涛介绍,在下一步,中国保监会将继续支持和鼓励保险公司扩大现有产品的保险责任,并敦促保险公司提供保险理赔服务付诸行动。同时,我们将推动工业产品的创新和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保险供给。
国际收支状况不会因这一流行病而改变
宣长能表示,近年来,中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体现了中国坚持改革开放的政策效应和深层经济结构的合理优化。由于COVID-19肺炎疫情等短期影响,国际收支状况不会轻易改变。
宣长能表示,一方面,受国内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调整的影响,中国经常项目运行进入了更加均衡的发展阶段,近年来经常项目顺差占gdp的比重一直在合理范围内。2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去年国际收支的初步数据。据初步统计,去年经常项目顺差为1775亿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2%。另一方面,中国坚持深化改革开放,经济运行总体稳定,对外开放进一步推进,中长期外资流动稳定,跨境资本流动基本平衡。
宣长能强调,疫情的影响是暂时的、有限的,未来中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格局仍有延续的基础和条件。宣长能认为,总体而言,在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下,中国国际收支能够实现基本平衡,这体现了金融体系的强适应性,也表明中国内外经济平衡稳定的基础是坚实的。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官宣:支持抗击疫情恢复生产 金融系统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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