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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发布关于调整“十二项防疫措施”的通知。根据通知,地方政府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制定村(社区)人员和车辆出入境管理规定。原则上,每个家庭(在家的孤立家庭除外)每天都可以安排一名家庭成员外出购买生活用品,其他家庭成员除了防疫控制和医疗外,应尽量减少外出。对于复工和复工的人员,允许他们持复工和复工证明出入。该市所有零售药店已暂停向公众销售治疗发烧和咳嗽的药物。有这些症状的人应该在第一时间向村庄和社区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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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宁波: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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