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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天津2月8日电(记者李雅婷)如何解决疫情期间企业的“就业困难”?8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惠婷在天津市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了上述问题。

李惠婷表示,近日,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21项惠企措施”中有许多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稳定就业、确保就业、促进创业和推迟社会保障”。

天津:疫情期间输送人力资源有奖励

李惠婷说,针对防疫期间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天津市建立了重点企业用工奖励机制,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职业院校将人力资源输送到缺工企业,努力解决企业缺工问题。

李惠婷介绍说,如果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派遣30人以上到重点缺岗企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将根据派遣人数和稳定就业时间,按每人最高6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毕业生或实习学生人数超过30人的职业院校,就业或实习时间超过3个月的,按每人1000元的最高标准给予奖励。

天津:疫情期间输送人力资源有奖励

为鼓励企业稳定劳动力,天津市分阶段降低了失业保险缴费率,单位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均为0.5%,实施期限至2021年7月31日。参保企业不裁员或裁员人数较少的,按上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退还。

[我要纠正错误]责任编辑:齐修养

来源:新浪直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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