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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管理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表示业务管理部将于2020年2月3日正常履职,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将发布《关于在实现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北京市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从2020年2月3日起,北京同城票据交换业务和北京票据交换信息管理平台将正式恢复,交换次数和时间保持不变。
在支付清算系统的运行安排方面,在疫情防控期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查看清算中心和业务管理部门关于支付清算系统运行安排的自由格式信息,切实保障支付清算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加强系统运行监控、网络安全管理和资金头寸管理,建立应急支持联系机制,确保防疫资金的及时、高效汇划。
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在业务管理部门开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确保资金足额存放。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5日的财政存款业务办理期限延长至2020年2月10日;对于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5日的外汇存款准备金业务,在此期间归还外汇储备的机构应在2020年2月12日前提交评估数据;人民币存款准备金业务处理时限延长至2020年2月17日;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10日的外汇风险准备金业务处理时限延长至2020年2月12日。
此外,通知还提到,在疫情防控期间,业务管理部将合理配置现金资源,确保北京有充足的现金供应。在疫情防控期间,各银行机构应切实保护公众信用信息的相关权益,为公众通过自助查询机和网上银行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提供必要的保障。
根据通知,有必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的提交。对因感染新肺炎而住院或隔离的人员、需要隔离进行防疫控制的人员以及参与防疫控制的人员,如因疫情影响而未能及时还款,相关逾期贷款不得作为逾期记录提交,已提交的应予以调整。对于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各银行机构可根据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提交信用记录。(黄子豪)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央行营管部:人民币存款准备金业务办理时限延长至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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