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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日发布《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参与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规范经营,加强对各种所有制企业合资合作的监管,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规范股权投资,坚持主业为主,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不得通过参股方式开展中央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中规定的商业地产等被禁止的业务。;严格选择合作伙伴,合理确定参与方式,不进行约定固定分红等“名股实债”形式的参与合作。

国资委发文要求央企加强参股管理

为加强国有股权参与管理,通知要求所有中央企业依法履行股东权利和责任,避免“只投资”;关注参股投资的回报,定期检查参股企业的国有权益,对5年未分红、长期亏损或不可持续的参股企业的股权进行评估,如果发现效益不佳,应尽快处理;严格财务监督,不得向股份制企业的其他股东提供预付资金。

国资委发文要求央企加强参股管理

此外,通知还对中央企业规范产权管理、规范品牌等无形资产的使用、加强领导兼职管理和加强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

关于加强监督问责的通知,明确对因股份制经营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要按照《中央企业违规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实行终身问责;涉嫌违法违纪的,移送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来源:新浪直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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