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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召开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座谈会后,许多证券公司和法律专业人士首先研究了最高人民法院起草的《债券纠纷案件审理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讨论了《纪要》在债券纠纷审判机制和投资者保护方面的亮点。

为了有效解决债券违约司法救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会议纪要澄清了实践中面临的诸多问题。

针对谁可以提起诉讼的问题,会议纪要首次从司法层面界定了债券违约相关争议主体的诉讼主体资格。一家大型券商认为,在债券违约纠纷案件中,鼓励采用联合诉讼,承认债券受托人或债券持有人会议选举的代表的资格,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经理的诉讼主体,将有助于确保债券受托人和其他主体履行代表投资者行使上诉权的职能,落实诉讼经济原则,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市场各界热议打造化解债券纠纷法制化渠道

同里律师事务所的杨培明认为,会议纪要明确承认债券受托人作为债券持有人的诉讼主体的资格。新修订的《证券法》还明确规定,债券受托人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诉讼。新修订的《证券法》解决了长期困扰审判实践和债券持有人权利保护的债券受托人诉讼主体资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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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案件受理和管辖问题,会议纪要明确了债券违约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规则,以及债券欺诈发行和虚假陈述案件的受理和管辖规则。会议纪要明确,除债券发行文件另有约定外,债券违约纠纷案件由发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欺诈发行债券和侵犯虚假陈述案件中,明确规定中央人民政府由省、直辖市和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会议记录还规定了发行人破产案件的程序性和实质性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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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大型券商认为,会议纪要正式公布后,将成为司法领域第一份专门针对债券及其纠纷审判机制的文件,这将为债券违约的法律救济渠道畅通,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债券承销机构、受托管理人、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债券服务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提供重要指导。有利于优化债券市场发展环境,促进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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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一家经纪公司专注于分析会议纪要在保护投资者方面取得的进展。会议纪要除了承认债券受托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外,还承认债券设定的担保权益可以以受托人的名义登记,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可以通过有效登记或对抗登记得到保障。该经纪公司认为,国家法院审理债券纠纷的座谈会召开得非常及时,为防范和解决债券违约纠纷开辟了法律渠道,有利于提高债券违约处置的市场化和法制化水平,有利于债券市场的平稳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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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培明表示,在一个成熟健全的市场中,市场所期待的不是没有违约,而是一个更加规范的监管体系和更加严格的司法保障。会议纪要是对现有制度经验的充分总结,是对现有规范体系的重要整合,对提高债券市场的法制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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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券商认为,2019年,中国证监会指示沪深两市推出特定的债券转让机制,使得债券市场违约和高风险债券转让成为问题,达到了化解债券违约风险的目的。这在完善债券转售机制、持续滚动融资机制、防范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方面取得了成效。(卢丹)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市场各界热议打造化解债券纠纷法制化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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