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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施娜)1月9日,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征求公众对将现有商业和写字楼改建为出租房的意见。
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最近组织起草了《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将现有商业和办公建筑改建为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盘活现有闲置的商业和办公建筑,规范将现有商业和办公建筑改建为租赁住房,有效增加住房租赁市场的有效供给。
根据征求意见稿,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现有的商业和办公建筑可以改建为出租房屋:
一是已办理首次房地产登记,产权证用于办公和营业;
第二,转让登记没有限制,如扣押登记和异议登记。如有抵押登记等其他权益,应取得所有其他权益的同意;
第三,必须以地块或建筑物为单位;如果该地块或建筑物不能作为一个单元使用,改造部分应相对独立,改造后的租赁住房原则上不得少于50套。
根据征求意见稿,改建项目应作为出租房屋使用,但未提供学位。自联合审查通过之日起5年内,改建工程租赁房屋的用途不得改变。
实施重建和使用租赁住房,按中央政府规定申请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水、电、气价格符合居民标准。改造后的租赁住房纳入经济适用房体系的,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称,推出这一政策的原因显然与深圳某些地区商业办公楼的空位置和原特区外商业办公楼的空位置有关。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深圳就“商改租”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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