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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晚,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发布了一系列科技板块政策法规,包括3个部门规章和6个交易所规章,如《科技板块首次公开发行登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对文献的梳理,发现科技股在经纪投资、价格限制、退市和信用审批制度等方面有许多亮点。t+0交易系统和50万投资者门槛没有突破,体现了“重质量、求稳定”的特点。
1.重点设计更加合理的减持制度,保持控制权和技术团队的稳定,限制亏损公司的减持,优化减持方式,为风险投资基金等其他股东提供更加灵活的减持方式,加强减持的信息披露。
2.要求科技板公司的并购重组应以主营业务为重点,标的资产应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严格限制并购重组中的“炒壳”和“卖壳”。
3.个人投资者须参与科技股交易,证券账户和资本账户资产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且已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不符合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公共基金参与科学技术委员会。
4.将科技股的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新股上市后首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5.从上市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科技股可以作为证券借贷的主体,证券借贷主体的选择标准将与主板a股不同。
6.不再要求单个申报的数量为100股及其整数倍。对于市价单和限价单,单申报数量应不少于200股,可增加1股;市场订单最大单申报数量为5万股,限价订单最大单申报数量为10万股。
7.根据市场情况,根据股票价格的高低,可以实施不同的最低申报价格变动单位,以减少低价股票的买卖价差,提高市场流动性;根据市场情况,日内交易的有效申报价格区间和暂停交易可另行规定。
8.建立科技板块并试点登记制度,设立科技板块上市委员会和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
9.上海证券交易所放宽了科技股战略配售的实施条件,允许首次公开发行超过1亿股的发行人进行战略配售。 10。科技板块引入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指在竞价交易结束后,投资者通过收盘价委托买卖股票的交易方式。
11.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如果“商誉”的会计处理已经规范,且科技局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认商誉,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2.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了五套首次公开募股的市值指标。
具体为:(1)预计市场价值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预计市场价值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二)预计市场价值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最近一年经营收入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最近三年R&D投资总额不低于最近三年经营收入的15%;(三)预计市场价值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最近一年经营收入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最近三年经营活动累计净现金流量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四)预计市场价值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最近一年经营收入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五)预计市场价值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较大。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并从知名投资机构获得了一定的投资。制药行业的企业至少需要获得一份新药二期临床试验批准文件,其他符合科技局定位的企业需要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和相应的条件。
13.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两年,可以连选连任,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市委科技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可以连选连任,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届;上海市委主席的任期可以与任期一致。会员任期届满,交易所应当续展或者更换会员。学会可根据需要调整会员的任期和连续任期。
14.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了科技板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条件
发行人申请在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上市,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且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比例为10%以上;(四)市场价值和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五)本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本所可根据需要调整上市条件和具体指标。
15.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特定股东每年在二级市场减持不到1%的初始股份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应该优化减持方式,允许特定股东每年在二级市场减持不到1%的新股。在此基础上,建议引导其通过非公开转让向机构投资者减持股份,不限制比例和节奏,并对转让股份设定12个月的锁定期。第四是为风险投资基金等其他股东提供更灵活的减持方式。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到期后,除现行减持规定外,还可以通过非公开转让实施减持,以方便风险资本的退出,促进创新资本的形成。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科创板全规则落地!一文看懂科创板15大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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