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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晚,西南证券宣布公司(代表资产管理计划)最近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法院判决云南兴隆实业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支付融资本金3亿元、利息618.3万元及相应的违约金。

2018年9月13日,西南证券作为管理人,代表西南证券湖里通第八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云南兴隆实业有限公司承担东方金隅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违约责任。担保人和王对融资人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决定立案受理。

股票质押式回购纠纷胜诉 西南证券资管计划获赔逾3亿

此外,西南证券还在公告中披露,公司及其子公司近12个月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总金额约为8425.6万元。(孙悦)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股票质押式回购纠纷胜诉 西南证券资管计划获赔逾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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