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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记者丁小溪)记者27日从最高法获悉,最高法和中华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了《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促进民营经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促进诉讼调解对接,优化法治商业环境。

《意见》指出,要培育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会调解组织,发挥司法在解决商会纠纷中的引领、促进和保障作用,建立商会调解机制与诉讼程序有机结合的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各级工商联要加强商会调解组织建设,规范调解组织运作,把调解作为解决民营经济矛盾纠纷的重要渠道。各级人民法院应完善诉讼与调解的对接机制,吸引合格的调解组织或商会调解员加入特邀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名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商会调解组织解决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依法及时提起诉讼,切实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

最高法、全国工商联联合发文加强商会调解 多元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纠纷

根据意见,人民法院和工商联应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加强沟通,加强商会调解员培训,制定调解员职业道德,促进调解员素质的不断提高。

据了解,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华全国工商联在全国16个省联合部署了21个单位,开展商会调解试点。数据显示,目前工商联各级组织有3400多个,下属商会有47000个,工商联各商会约有1520个调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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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最高法、全国工商联联合发文加强商会调解 多元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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