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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新消息,法院一审宣判,股东赢了上市公司翔远文化和赵薇的连带赔偿!
赵薇,《小燕子》在荧屏上吸引了无数的目光,但却没有在资本市场上赢得声誉,伤害了一批投资者,现在已经被投资者起诉。
股东诉翔园文化索赔案一审胜诉的赵伟,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浙江新闻微信1月17日消息,投资者诉上市公司祥源文化(原万佳文化)和赵薇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喜获佳音。
原告代理人、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发来短信:“我们刚刚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这是全国首例涉及被告赵伟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判决,对后续案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2016年12月26日,襄垣文化(当时名称为:万佳文化)披露了“股权简化变动报告”,称公司最大股东万豪万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佳集团”)将其1.85亿股股份转让给西藏卫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龙传媒”),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135%。卫龙媒体的大股东是赵薇。
三天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了一封询问信,询问此次收购的巨额资金来源,揭露了赵薇和他的妻子试图以高杠杆率借入30.56亿元人民币的一厢情愿的想法。随后,在监管机构不断质疑的压力下,卫龙媒体于2017年3月终止了收购计划,赵薇持有翔园文化的计划正式告吹。
随着赵薇的退出,襄垣文化的股价大幅下跌。
从二级市场来看,从2016年11月25日暂停日计划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到2017年3月31日股权转让终止,祥源文化的股价跌宕起伏,从18元涨到25元,最后跌到13元,最大跌幅接近50%。
截至2019年1月17日,公司以每股4.33元收盘。股价暴跌近83%,市值蒸发逾100亿元。
中国证监会发现,卫龙媒体和万家文化涉嫌非法信息披露的主要事实如下:
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卫龙媒体在2017年1月12日和2017年2月16日的万佳文化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责令万佳文化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对卫龙媒体、赵薇等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赵薇进入襄垣文化的闹剧伤害了襄垣文化的投资者。一些受伤的投资者开始为自己的权利辩护,并委托证券行业的律师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起诉赵薇。
其中,李健代表的第一批案件于2018年9月19日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王女士来自上海。2017年1月24日至26日期间,她以平均每股20.94元的价格购买了万佳文化1万股。她长期持有该股份,起诉被告翔园文化、赵薇,要求赔偿96,203.29元。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认定,翔远文化的信息披露严重误导了投资者和市场预期,其违法行为构成“虚假陈述”。原告的损失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襄垣文化应承担赔偿责任,赵薇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审判决:襄垣文化向原告王女士支付赔偿金及利息共计54,535.83元,赵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李律师表示:“虽然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但预计祥源文化和赵薇可以上诉,但一审判决非常鼓舞人心,无疑对后续案件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在过去的一年里,来自全国各地的三四百名投资者打电话、写信询问索赔情况。此前,由于披露日的争议,我们采取了分批处理的诉讼策略。根据第一批成功的判决,我们将在不久的将来把重点放在大规模起诉上。”
根据司法解释,索赔条件为:受损投资者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期间购买了祥源文化股票,并在2017年2月28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出售该股票的,可以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利息损失等。
投资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确认表原件、股票对账单原件(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底)、详细联系方式。律师费将在投资者胜诉后支付。
李健律师指出,小股东战胜上市公司和大明星赵薇是2019年资本市场备受关注的事件。它在证券投资者权利保护史上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促进未来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
祥源文化共收到456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本公司共收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456起,诉讼总金额为人民币57,665,971.16元。
上述456起诉讼:
其中,1起案件已撤回,19起案件已于2018年7月18日开庭,19起案件中的16起已于2018年8月2日开庭审理;
另外两起案件已于2018年9月19日审理完毕,其余437起案件(包括已举行预审会议但尚未正式开庭的3起案件)尚未审理
除撤回的案件外,其余455起案件的诉讼金额合计人民币57,623,971.16元。
2017年8月4日,本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先生承诺,如果上市公司因个人违反证券法律法规遭受任何经济损失,孔德永先生将无条件赔偿上市公司。
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祥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承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此,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没有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妥善处理诉讼事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赵薇和妻子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封杀”了5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2018年11月底,祥源文化(原万佳文化)发布公告,并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决定。
根据上述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孔德永,适时襄垣文化董事长,卫龙媒体及其直接责任人员黄有龙和赵薇,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赵征。
并公开承认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征五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回顾这场闹剧;51倍杠杆,赵薇收购了空壳牌公司的上市公司
2016年12月,万佳文化披露,第一大股东万佳集团与卫龙媒体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30.6亿元人民币的总价格向卫龙媒体转让其1.85亿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135%)。
转让后,公司第一大股东由万佳集团变更为卫龙媒体,实际控制人由孔德永变更为赵薇。
经上交所监督询问,本公司与卫龙媒体于2017年1月12日披露,卫龙媒体成立于2016年11月2日,注册资本200万元,尚未到位,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为零。
在收购资金中,股东拥有6000万元,其余资金是借来的,杠杆率高达51倍。同时,截至2017年1月12日,相关股权质押融资仍在金融机构审批过程中。
经过波折之后,2017年2月13日,赵薇改变了主意,从购买29.135%的股权变成了购买5.0396%的股权,这一比例比之前小了近83%。它突然从收购变成了招牌。原因是融资遇到了困难。
2017年2月14日,公司披露,由于卫龙媒体是否表示能够按期完成融资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万佳集团和卫龙文化计划将转让股份由1.85亿股变更为32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4%),交易金额由30.6亿元变更为5.3亿元。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2017年3月28日,本公司披露,万家集团和卫龙媒体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股份的转让登记。
2017年4月1日,赵薇最终决定不买任何标语牌,但不买任何股票,并取回2.5亿元的保证金。
卫龙媒体在收购前一个月成立。它没有认真评估收购的可行性,没有做好充分的资本准备,在中国可用资金有限、金融机构融资审批未定、不确定性较大的情况下,与空空壳公司一起收购了上市公司,并轻率地公布了收购信息。计划收购是不谨慎的,也没有充分提示终止收购的可能风险。
同时,由于名人效应等因素的叠加,卫龙媒体严重误导了市场和投资者,引起了市场和媒体的极大关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也就是说,在过去的三个月里,赵薇“闹剧”的整个过程,从提议更换实际控制人到转让上市公司5.0396%的股份,再到愚人节“分手”。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股民赢了!索赔成功赵薇连带赔偿 法院刚刚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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