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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布了《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房操作办法》。该方法指出,房屋企业应在项目现价备案后、预售许可前,随机选择建筑面积不低于预售许可面积60%的优秀房屋,并优先考虑该方法适用的人才群体。-已在园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税费12个月以上,且个人和家庭(包括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市无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或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苏州园区优购房细则出炉:新开盘项目60%房源优先卖给人才

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房的运作措施

政策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苏州工业园区人才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6月6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房经营办法实施《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苏府〔2019〕38号), 根据《园区管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的通知》(苏园管[2019]53号)精神,现就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优购房”)的相关操作办法通知如下。

苏州园区优购房细则出炉:新开盘项目60%房源优先卖给人才

政策内容:

一、住房供应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应当在项目现价备案后、预售(售)许可证发放前,通过计算机随机抽取不少于60%的现价项目预售(售)许可证建筑面积。

二、购买申请

1、应用对象

已在园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以上,且个人和家庭(包括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市无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或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紧缺高层次人才。

本办法实施后,申请人将家庭所有的房屋转让给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导致没有自有房屋的,该房屋的房地产转让登记满两年后,方可申请优秀购房资格。

申请人及其家庭(包括未成年子女)(以下简称“申请人家庭”)只能享受一次购房优惠政策。

2.接受申请

开发企业应制定完善的预售计划,并明确优购的一次性集中认购期(不少于15天)。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的判决文件等)。)、学历证明等资料(均提供原件备查),在开发企业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填写《苏州工业园区人才购买申请表》、出具无自有住房声明等后,集中认购期内到开发企业指定的销售场所。,然后注册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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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开发企业不再受理优秀申购资格申请。

三.资格验证

1.开发企业和销售人员在“苏州工业园区住房保障和人才购买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实名登记。

注册后,销售人员将申请人的家庭信息输入管理平台。

2.验证内容

(1)房屋核实

管理平台核实申请人家庭在苏州的房地产登记信息,以及已经网上签约但尚未进行房地产登记的信息。申请人家庭有网上签约房产信息的,必须提供该房产已在3日内登记过户的证明材料。如果未在期限内提供,申请过程将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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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保障或个人税务鉴证

管理平台验证申请人的社会保障或个人纳税信息。连续缴纳社会保障12个月以上(不含滞纳金)或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12个月以上(不含滞纳金)的申请人均可申请。

但申请人的社会保障缴费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且实际工作单位是非园区企业或事业单位,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3)教育验证

销售人员登录chsi/或国外学历认证系统(cscserzsearch.cscse.edu/),根据申请人的姓名、毕业证书编号或国外学历证书编号查询学历,并保存合格学历的截图。

(4)销售人员将申请人的《苏州工业园区人才采购申请表》、学历截图等支持材料上传至管理平台。

第四,检讨宣传

1.园区人才办公室将审核上传申请人的学历。

2.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将在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网站和开发企业销售网站上公布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名单,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成立的,视为申请人具备购房资格。

第五,注重住房选择

1.开发企业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选房顺序,并当场公布。

优秀的购房申请人按照选房顺序依次购房。

2.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将申请人的优秀购房成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备案。

3.集中选房后,开发企业可以公开出售所有剩余房屋(包括非优源房屋)。

未能选择最佳房屋的合资格申请人,可与其他准买家一起参与购买剩余房屋。

4.优秀购房申请人退订的房屋不再作为优秀购房房屋使用。

六.其他规定

1.如申请人家庭通过隐瞒或谎报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一经发现,园区信用办将将其列入个人不良信用档案,不再受理购房资格申请。未网上签约者将被取消购买该商品房项目的资格,网上签约者将被通知取消网上签约,不再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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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发企业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开发企业或销售人员协助申请人伪造材料、骗取优秀购房资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暂停网上签约,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重复违规的,暂停开发企业园区其他项目预售许可证的申请,取消其参与园区土地市场拍卖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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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优秀房屋销售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和人才办公室负责解释。

来源:新浪直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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