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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今天发布了关于2018年全国汽车安全和召回情况的通知。数据显示,2018年共进行了221次汽车召回,涉及1251.28万辆缺陷汽车,召回和召回数量分别比2017年下降了12%和37.6%(2017年的高峰是由高田气囊召回造成的)。
2018年,全国汽车产品缺陷信息采集系统共收到消费者提交的24800份汽车产品缺陷线索报告。根据缺陷零件所属车辆总成的分类,共报告发动机总成10664例,占60.94%;其次,传输系统2524例,占14.42%;电气设备1091例,占6.23%;车身963辆,占5.50%;转向系统675例(3.86%);制动系统655例,占3.74%;悬挂系统297例,占1.70%;轮胎和车轮278例,占1.59%;新增设备244台,占1.39%;108例中,气囊和安全带占0.62%。
就召回性质而言,2018年受市场监管总局调查影响的召回数量为59起,占召回总数的27%;有缺陷的车辆有6798700辆,占召回总数的54%。缺陷调查仍然是发现汽车产品缺陷的主要途径。截至2018年底,受调查影响的召回有369起,涉及39,926,700辆有缺陷的汽车,占召回总数的58%。
从所涉及的总成来看,因安全气囊/安全带相关缺陷导致的召回有50起,涉及1992500辆汽车;44起因发动机相关缺陷导致的召回,涉及314.7万辆汽车;42起召回是由于电子设备的缺陷,涉及1303000辆汽车;因与车身部件相关的缺陷召回29次,涉及605,500辆车;20次因制动/车轮相关缺陷而召回,涉及1913700辆汽车;17起因转向/悬架相关缺陷导致的召回,涉及3467700辆汽车;因动力系统相关缺陷召回14次,涉及77,400辆汽车;五次召回是出于其他原因(增加设备),涉及5 923辆车。
就缺陷类型而言,2018年,因标准合规问题召回9次,涉及2124辆有缺陷的车辆;不符合标准(不合理危险)召回212起,涉及缺陷车辆1251.06万辆,占召回总数的99.98%。
从缺陷来看,因设计问题被召回117次,涉及车辆956.6万辆;因制造问题召回100次,涉及车辆287.6万辆;因识别问题召回2次,涉及3461辆车;三次召回是出于其他原因,涉及69 400辆汽车。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2018年我国汽车召回221次 涉及缺陷车辆1251.28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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