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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3日电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3日联合发布公告,宣布在加工和流通环节检测到非洲猪瘟病毒。

公告称,猪肉产品加工企业和生猪产品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和记录制度,加强对采购生猪产品的控制和追溯管理,确保采购生猪产品来自指定屠宰厂。严禁从非指定屠宰厂或不明来源购买和经营生猪产品。

猪肉产品加工企业和生猪产品经营者采购生猪产品时,应当批量查验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质量合格证明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确保采购的生猪产品不携带非洲猪瘟病毒。

公告称,猪肉产品加工企业在生猪产品原料中检测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的,应当立即封存同一批次的阳性样品原料,并报当地市场监管和畜牧兽医部门,并将阳性样品送具有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资质的单位复检。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销售企业和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两证”不全、来源不明和无法提供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合格报告的生猪产品。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引导猪肉产品加工企业严格内部管理,完善备案制度,加强信用建设,主动履行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非洲猪瘟的防控力度。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加强开展加工流通环节非洲猪瘟病毒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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