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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今天(11日)宣布,以个人身份参加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如有实际困难,可在今年自愿暂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从明年8月到1月,您可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等平台申请延期支付。对于本年度未付款的月份,您可以在2021年12月31日前自愿申请付款。

缓缴期内,参保人如遇到涉及结算业务的情况,如领取基本养老金、办理跨省转移接续等,可自愿选择先缴纳缓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再办理上述相关业务。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具体时间公布!北京个人参保者可自愿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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