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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办公室提出,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保卫国家安全办公室对本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使管辖权:
(一)案件涉及外国或外国势力的复杂情况,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确有困难的;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有效实施本法的严重情况;
(3)存在国家安全面临重大实际威胁的情况。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驻港国安公署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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