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02字,读完约3分钟

在分配办公经费的过程中,财政局向国税局申请退款,该经费纳入本单位的小金库用于支出。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二审裁定披露了上述案件的具体情况。

根据该判决,今年3月24日,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犯单位受贿罪,被告人马晓祥犯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和贪污罪的案件。

财政局要求国税局退款,这笔钱包含在单位的小金库里

根据原审判决,2014年11月至2018年底,马晓祥在担任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局长期间,向西宁市城东区国家税务局申请退钱。在此期间,西宁市城东区国家税务局向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返还现金共计41万元,其中包含在单位的小金库中用于支出。

财政局向国税局索贿41万放入“小金库”,局长被判刑...裁定书披露一起离奇受

此外,原审判决还确认了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其他单位收受贿赂的事实。

根据原审判决,2015年7月至2018年底,被告人马晓祥在担任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城东区国家税务局收取的赞助费、综合管理奖、评估奖及资金共452,750元存入该单位的小额金库。被告马晓翔个人日常消费105,660元。被告马晓翔还有其他行贿受贿的事实。

财政局向国税局索贿41万放入“小金库”,局长被判刑...裁定书披露一起离奇受

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一审法院认定被告单位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犯受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马晓祥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他被判犯有贪污罪,判处两年监禁,罚款20万元人民币;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财政局向国税局索贿41万放入“小金库”,局长被判刑...裁定书披露一起离奇受

二审法院:符合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一审判决后,被告单位和被告不服,提起上诉。

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及其辩护人提出,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向城东区国家税务局多拨办公经费后由国家税务局返还的行为,以及收受西宁市博信公司2万元赞助费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马晓祥及其辩护律师提出,原审判决认定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向城东区国家税务局拨付了更多的办公经费,国家税务局返还的行为构成了单位受贿罪,事实错误,定性错误;受贿罪和贪污罪是有原因的,涉案资金全部用于公务接待;请求二审法院考虑他自首、认罪和悔罪的情况,将他的刑期改为缓刑并减少罚款。

财政局向国税局索贿41万放入“小金库”,局长被判刑...裁定书披露一起离奇受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作为国家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形成了以时任局长马晓祥为首的单位的整体意志,在履行向城东区国家税务局拨付补充办公经费的权限过程中,将更多的经费拨付给国税局,然后以账户外秘密的形式拨付。 国税局返还了41万元的资金,这笔资金被纳入单位的小金库,用于公务接待和其他费用。 情节严重,行为符合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应予处罚

财政局向国税局索贿41万放入“小金库”,局长被判刑...裁定书披露一起离奇受

此外,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马晓祥及其辩护人的抗辩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原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上诉单位和上诉人的论点不能成立,也不会被采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全球新肺炎疫情实时查询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财政局向国税局索贿41万放入“小金库”,局长被判刑...裁定书披露一起离奇受

地址:http://www.xuguangxin.com/xlglxw/177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