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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委员长会议经2020年6月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原则修订)
2020年是打赢的一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世纪目标的一年。也要利用这一形势,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向第二个世纪的目标迈进。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全国代表大会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实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把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紧密联系起来,有利于推进“九五”期间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维护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立法为民, 发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完善立法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治法,促进高质量发展。 增进人民福祉,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是奠定法治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基础,科学合理安排法律案件的审议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对立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作为新时期立法工作的科学理论和行动指南,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深刻理解立法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做好国家重大战略的法治保障工作,加强重要领域的立法。
着力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着力构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促进国家机构职能的优化、协调和高效,修订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围绕促进高质量经济发展,构建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体系,制定了《农村振兴促进法》、《期货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并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和与改革要求相关的立法项目。着力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和机制,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修订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着力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修订《国旗法》、《国徽法》、《档案法》。围绕完善民生保障体系,满足人民改善生活需求,我们制定了《民法典》,修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定了《社会救助法》、《退役士兵保护法》、《法律援助法》。着力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确保社会稳定和秩序,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审议《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制定《打击有组织犯罪法》等。围绕完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提高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制定了《生物安全法》、《陆地边界法》、《出口管制法》和《数据安全法》。着力完善生态文明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长江保护法》等。着力完善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制定《公职人员行政处罚法》和《监察人员法》。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政策体系,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修改《人民武装警察法》和《兵役法》。
学习、理解和贯彻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疫情、加强公共卫生法律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修订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结合分解NPC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加强公共卫生法律保护的工作计划,结合中央有关部门的工作重点和计划,新中国第一个法典编纂项目的民法典草案和关于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的决定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2020年本案审理工作安排如下:
⑴审议中的法律案件(12起案件)
1.《民法典》(通过)
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通过)
3.《生物安全法》(4月)
4.《公职人员行政处罚法》(6月)
5.专利法(修订)(6月)
6.出口管制法(6月)
7.档案法(修订)(6月)
8.《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6月)
9.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八月)
10.契税法(八月)
11.《预防少年犯罪法》(修订本)(8月)
12.长江保护法(10月)
(2)首次审查的法律案件(29起)
1.关于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实施机制的决定(已通过)
2.《保护人民》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贸易,消除乱吃野生动物的不良习惯,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已通过)
3.动物防疫法(修订)(提请审议)
4.著作权法(修订)(提请审议)
5.人民武装警察法(修订)(提请审议)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订)
8.国旗法(修订)和国徽法(修订)
9.行政处罚法(修订)
10.行政复议法(修订)
11.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
12.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
13.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版)
14.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
15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应急反应法(修订)
16.《兵役法》(修订本)
17.安全生产法(修订)
18.刑法修正案(XI)
19.《监察员法》
20.陆地边界法
21.个人信息保护法
22.数据安全法
23.农村振兴促进法
24.期货法
25.海南自由贸易港口法
26.社会援助法
27.《退役士兵保护法》
28.法律援助法
29.反有组织犯罪法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和完善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的决定》,我们将加快制定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
根据到2020年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立法任务和相关改革的要求,对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列明的尚未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如果立法条件成熟,将适时安排审议。
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公共卫生法律保障,改革军事政策体系,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加快建设适用于中国境外的法律体系等。,需要制定、修改、废止或者解释,或者需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的,应当及时安排审议。
(三)初步审议项目
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监狱法》、《职业教育法》、《执业法》、《科技进步法》、《铁路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审计法》、《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并制定学前教育法、家庭教育法、湿地环境保护法、电信法、彩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4)做好授权决策和改革决策的相关工作
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需要先行尝试的,应当依法及时作出授权决定或改革决定。对于正在实施的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如果实践证明可行,有关方面应及时提出修改或制定相关法律的议案,及时安排审议,或结合相关立法工作进行统筹考虑。
第二,发挥制度优势,提高新时期立法的质量和效率
坚持党中央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党对整个立法过程和各方面的领导,确保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在法律条文中,法律条文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党的思想成为国家意志,通过法律促进和保障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的有效实施。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将向党中央作出报告,就立法工作中涉及的重大立法事项、重大机构和政策调整以及需要党中央研究的重大立法问题作出指示。立法工作计划和重要立法项目应当按照规定提交中央综合法治委员会审议。
充分发挥NPC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要把发挥领导作用作为在党的领导下实施立法的重要途径和保障,着眼中心,服务大局,选择正确的立法项目,确定立法方向。认真做好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有关法律案件的准备和审议工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涉及综合性、基础性和全局性的法律。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应当主动与有关方面沟通,牵头起草、组织和协调工作,防止立法项目因个别分歧而长期拖延。推进全国人大与国务院有关机构沟通协调机制的落实,做好法律案件审议准备工作。根据需要设立专门的立法工作班,形成合力,建立立法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立法中的问题和分歧。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议和控制作用,积极研究和采纳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充分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和调节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保障,扩大立法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加强论证和评估,扩大共识建设。完善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机制,共同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提高立法与改革衔接的准确性。党中央提出的改革措施需要通过立法来实施,应综合运用这些措施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的准确有效衔接,为加强改革的制度整合、协调和效率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对于改革发展和民生保障急需的立法项目,加强立法研究,及时安排,为重大改革提供法律依据;修改和废止法律在实践中证明不符合改革需要的及时;涉及相同或类似事项并需要一揽子修订的法律应积极、稳步和切实可行;对于争议和分歧,要善于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协调和促进立法规律,科学合理地解决立法规律。
充分发挥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将重要法律案件提交代表大会审议,完善扩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机制。“实现正常情况下的防疫和控制”的代表出席了常委会会议,审议法律案件。代表的议案和建议被视为制定立法工作计划、起草法律草案和促进立法工作改进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相关领域和专业的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代表参与立法起草、论证、调查、审议和评估,提高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法律草案征求代表意见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服务区的作用。做好代表参与立法的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做好相关法律草案的解释和说明工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代表参与立法搭建便捷高效的平台。
加强基层立法联络点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立法联络点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实践经验,完善和拓展基层立法联络点,畅通表达和反映社会状况和公众意见的渠道,使国家立法工作更加扎实,凝聚人心。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优势,加强立法与群众的互动和沟通,使每一项立法都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意愿。
完善立法体制和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每一件都成为自己的。坚持实事求是,围绕实践和立法需要提出的问题,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和改进立法研究,使结论和决策有坚实可靠的依据,增强法律规范的时效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讲好法语,自觉遵守立法技术规范,保持立法技术形式的统一。加强法律解释,做好法律咨询解答工作。坚持立法公开,尊重民意,集思广益,通过立法工作凝聚人民力量,改善民生,完善地方人大立法咨询机制,做好法律草案公众咨询工作,及时反馈公众意见的研究采纳情况。
第三,完善保障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把宪法的实施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加强宪法的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违宪审查的指导文件,确保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条例、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符合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确保国家法制统一。落实宪法解释的程序机制,积极应对宪法问题相关关切,努力实现宪法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基本法》的解释制度,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国家层面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和执法机制,加快推进相关立法。组织宪法宣誓。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配合宪法宣传工作,增强宪法意识。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主动审查,围绕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项审查,继续做好公民和组织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完善备案审查联动机制。加强备案审查的理论研究,促进理论与实践的交流与互动。完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逐步实现备案审查工作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坚持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推进建立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
第四,加强制度建设和立法工作队伍建设,为新时期的立法工作提供保障
加强立法理论研究。全面、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立足中国立法实践,总结和把握立法规律,加强立法成果的理论阐释,不断丰富和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立法理论。坚持以实践为基础的理论创新,推进制度创新,注重理论研究成果在立法决策中的应用。加强对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相关法律制度的研究和评估。加强研究工作,加快我国域外适用法律制度建设,阻断和对抗“长臂管辖”法律制度。重视人工智能、区块链、基因编辑等新技术、新领域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我们将继续推进理论研究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发挥科研机构、智库等“外部大脑”的作用,加强与有关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注重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加大立法工作的宣传力度。综合运用多种传播手段,巩固和完善传统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报道广度和深度,讲述新时期人大和立法的故事。做好民法典的宣传普及工作。要加强立法工作全过程的宣传,在法律案件通过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将立法工作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增强各方面的立法认可度。有针对性、及时地进行法律英语翻译。
实行发言人制度。通过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他及时发言,加强了舆论引导。发布立法工作信息,向社会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草案和征求法律草案意见的情况,从立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角度回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法律热点问题,用法律原则解释问题,解决疑问,反驳谬误。
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加强地方立法的理论研究和立法能力建设,提高运用党的理论指导立法实践、解决疑难问题和推进工作的能力,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法治建设中的实施、补充和探索作用。关心和支持地方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工作的整体效能。加大对地方立法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举办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和立法培训班,加强对省级和区级城市立法工作的指导。编纂和分发法律制度工作简报,介绍推广地方立法的良好经验和良好做法。
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增强政治意识,在新时期坚持用习近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武装头脑,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巩固和深化“不要忘记你的首创精神,牢记使命”主题的教育成果,立足现实寻找差距。我们要加强廉政建设,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制度,坚持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监督。在全面贯彻中继续学习,主动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立法专业水平和理论研究能力,努力成为新时期立法工作和岗位的专家。继续推进立法人才建设,完善选拔任用和培养机制,协调一定范围内的交流,多渠道选拔优秀立法人才,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好的战斗型立法工作队伍,努力谱写新时期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篇章。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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