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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险局: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医疗保险赔付检测工作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下发《关于配合进一步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能力工作的通知》,建议各地在综合考虑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需要和当地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的基础上,按程序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抗体检测项目及相关耗材纳入省级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同时确定支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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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险局办公室关于配合进一步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能力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发布了2020年高考工作安排
教育部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0年高考工作安排。今年高考报名人数为1071万,比去年增加了40万。中国将有7000多个考点和40万个考场,94.5万名监考人员。对于参加集体考试和监考的人员和考生,要求提前14天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监测。低风险区域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应佩戴口罩。进入试衣间坐下后,他可以决定是否穿上它们;隔离试验箱和高风险区域的候选人应在整个过程中佩戴口罩。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需要一个备用的独立考场(每个考场不得少于3个)。在考试当天出现发烧和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将使用备用的隔离测试室。原则上,需要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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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高考应该做哪些保护性准备?这个提议会怎么样?现场问答|教育版2020
财政部发行了第一批两种总额为1000亿元的抗疫专项债券
6月18日,财政部成功发行了第一批两笔总额1000亿元的抗疫专项债券。其中,5年期和7年期国债各发行500亿元,发行率分别为2.41%和2.71%,较前5个交易日二级市场平均收益率低13个基点,符合债券市场预期;投标倍数分别为2.5倍和2.76倍,投资者踊跃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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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专项债券顺利推出
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那些在6月16日之后带着核酸阴性证书离开北京的人不应该在各个地方受到限制
国务院联合防控机构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6月16日以后,凡在离京前7天内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书的人员,或能出示包括核酸检测阴性证书在内的健康代码的人员,在到达目的地后,只要体温测量正常,做好个人防护,就可以自由有序地行动。地方政府不应再对这些人员采取限制性措施。此外,由于特殊情况,有些人在离开北京前没有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应该在到达目的地后进行核酸检测。如果核酸检测呈阴性,则需要正常的体温测量、个人防护和自由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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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联合防控机制新闻发布会正式回应8大热点问题!
海关总署:6月18日,国家海关共检测了15638份样品,均为阴性
国务院联合防控机制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近期北京出现的群体性感染,海关注意到社会对进口生鲜食品的安全性高度重视,并部署国家海关对来自水产品、肉类、冷冻蔬菜、水产动物、短期或低温运输工业品及其他进口货物等高流行风险国家或地区的生鲜冷链产品的新型冠状病毒风险进行监测。6月18日,国家海关共检测到15,638个样品,包括3,508个商品样品、10,608个内外包装样品和1,522个环境样品,均为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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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新型冠状病毒进口商品风险监测:阴性!
五个部门:推动在COVID-19中引入疫苗生产临时应急标准
最近,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疫苗生产车间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根据要求,车间生物安全防护等级分为低生物安全风险车间和高生物安全风险车间。生物安全风险高的车间应远离公共区域,应为独立建筑。企业应设一名生物安全负责人(与车间负责人不是同一人),当存在生物安全隐患时,有权立即停止相关生产活动。每一项与生物安全有关的活动都应记录在案。涉及高致病性微生物的细菌(病毒)的使用记录应长期保存,直至销毁。涉及使用高致病性微生物生产疫苗的记录应至少保存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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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疫苗生产车间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的通知
服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线下招聘活动中疫情防控指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了《线下招聘活动疫情防控指引》。根据指导意见,在全面落实防疫措施的情况下,当地人力和社会部门以县为单位,分地区、分层次制定线下招募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逐步开展日常招募服务和小规模、灵活的现场招募活动,确保线下招募的安全和秩序。现场招聘活动应尽可能安排在露天区域。如果确实需要组织室内招聘,应严格控制进入现场的企业数量,扩大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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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人力和社会部门:请在网下招聘活动中收集本防疫控制指南!
提醒
夏天不要在车里放消毒酒精
最近,消毒酒精已经成为居家旅行的必需品。许多人习惯于在汽车里放酒。由于温度上升缓慢,可能会带来火灾危险。在烈日下,汽车仪表板的最高温度可达80-90℃。如果酒瓶变形,酒精将流出形成蒸汽,这将导致很大的火灾风险。不要乱放消毒酒精。
征求意见
消毒产品监管工作意见稿来了!来给点建议吧!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起草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在防治肺炎期间进一步加强消毒产品监管的通知》(COVID-19)(征求意见稿),内容包括:做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工作,引导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有序恢复生产,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毒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现向各地、各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意见。
1.给crbfzjdc@nhc.gov发邮件。
2.将信寄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国家卫生委员会综合监督局(邮编:100044)。
3.请将意见传真至010-68791914。
反馈的截止日期是2020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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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在COVID-19中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和控制肺炎期间消毒产品监管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稿)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关于核酸检测医保支付、高考安排、首批抗疫特别国债……今日最新消息件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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