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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消息,15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天津市教育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我市高校湖北籍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天津高校向每名湖北毕业生一次性支付3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I .分配对象
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原籍湖北的学生;
(2)毕业前户籍在湖北的学生。
二、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一次。毕业年份符合多项条件的学生只能按其中一项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请。那些以前享受过一次性求职和创业补贴的人将不会得到补贴。
三、申请和发放程序
(1)补贴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该向他们的学院和大学申请求职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包括:《天津湖北毕业生求职创业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贴申请的具体要求。
高等学校负责统一组织学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公示补贴申请人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告无异议后,填写《天津市湖北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提交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
高等学校应在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求职创业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查公示和总结报告。
(2)补贴的分配
中天人力收集并汇总了各机构的申请材料,经核实后报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审批,并于2020年6月底前将补贴资金支付至学生银行卡账户。
四.相关事项
(1)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对我市2020年湖北省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补贴,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明确负有特殊责任的部门和人员,切实做好组织申请、审核公示、总结上报和资金拨付工作。
(二)为我市2020届湖北省高校毕业生提供一次性就业创业补贴,其办理、管理、监督、检查等相关要求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就业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任堇社办发[2019]122号)执行。
(3)各事业单位要以发放一次性就业创业补贴为契机,充分了解湖北省2020届毕业生在本市的就业创业意愿,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政策,积极提供就业服务,全力帮助他们顺利就业创业。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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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每人3000元!天津为湖北籍应届毕业生发求职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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