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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香港4月18日电(记者苏万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局回应媒体查询时表示,警方4月18日的逮捕行动是有证据依据的。

根据保安局提供的资料,根据《警队条例》(第137章)第10条。警察部队有义务采取合法措施逮捕所有可以合法逮捕并有充分理由逮捕他们的人。逮捕是根据警方调查获得的证据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进行的。

保安局指出,在香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法律或违法而不面对后果。如果有证据表明任何人违反了法律,不管他/她的身份或背景如何,他/她都将面临法律制裁,任何人都不能享有特权。警方将公平、公正、依法处理此事。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警方根据证据进行拘捕行动

18日,香港警方逮捕了许多涉嫌组织和参与非法集会的人,包括黎智英等人。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警方根据证据进行拘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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