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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晚,300051(深交所)宣布其实际控制人龚已按要求向厦门证监局提交了学习改进报告。
《全国商报》记者注意到,此事与3月17日厦门市证监局《关于向龚发出警示函的决定》有关。
由于龚的行为,三物网披露的两个减持方案在短时间内并不一致。厦门市证监局要求龚认真研究有关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并自收到上述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厦门市证监局提交改进和研究的书面报告。
最近,三吴互联网收到了监管部门的许多关注和询问,其中大部分与龚的减持和拟收购(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有关。
龚交了9页的学习报告
从5月35日的互联互通公告来看,龚在接到厦门证监局的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意识,努力防止违规事件再次发生。
三物网表示:“已及时传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先生,并不断督促龚先生按照警示函要求进行学习和改进,并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向厦门证监局提交相关书面报告。”
2020年2月4日,龚向三吴互联网提供的《股票交易及减持方案确认函》中表示,计划在高级管理人员解禁后(2月20日以后),与相关方签订1900万股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没有其他减持方案。
2月20日,龚通过第35互联网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由于收到质权人发出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通知书》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通知书》,拟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简而言之,在2月4日和2月20日,龚计划的减排量是不一致的。
厦门证监局在上述监管函中对龚表示:“你在华融证券和财大证券的股票质押已经逾期多日。您未向质权人核实,并合理预测您持有的股份可能在2020年2月20日。在禁售期结束后被迫平仓的风险,导致上市公司披露的两个减持方案在短期内不一致。”
对此,龚在《学习与改进报告》中表示:“我对华融证券的清算预期不足,且沟通未达到预期目的,导致未能披露可能提前15个交易日进行清算的减持方案。它还造成了短期削减前后披露前计划的不一致。”
龚表示:“经厦门证监局指出,我已认真研究了有关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今后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向上市公司提供应披露的信息,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被监督“盯着”
今年1月10日,35互联网实际控制人龚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书,拟转让其持有的35互联网1900万股股份。
1月22日,三吴互联网披露了一份违反规定的重组通知,称其计划收购上海万睿,并切入中国移动(注:指通过聚合内容创作者和提供价值服务获利)。因此,35-5互联的股票涉及净红色的概念,股票价格飙升。
2月20日,龚的持股被解除锁定。同一天,三吴互联网发布了《大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显示,龚计划在未来6个月减持股份不超过2194万股,占三吴互联网总股本的6%。
并购净红色概念股,股价飙升,以及实际控制人减少,这三个事件的时间序列非常短,这引起了市场的怀疑。监管机构的文件一份接一份。
35互联网收到了交易所的关注和质询函,同时也收到了证监局的《关于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实际控制人龚邵会也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警告信。此外,三吴互联网还收到了证券金融公益机构沪深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资服务中心)的询证函和建议函。
1月22日,深交所向三吴互联发出关注函,要求三吴互联“结合本次交易的可行性,核实是否为一次闪变重组”。35互联网在其答复中否认了这一点。
2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三吴互联网发出询价信,要求该公司“披露上述股权转让是否与本次重组有关,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来自第35互联网的回复表明,这些情况并不存在。
3月19日,三吴互联网收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关于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厦门证监局指出公司治理中存在独立性不强、关联交易未经批准及时披露、董未勤勉尽责、法定代表人长期不变等四大违规行为。关于上述决定函,三吴互联表示将认真予以纠正。
在回应投资服务中心的询问和建议信时,三吴互联网表示:“由于当前疫情,公司尚未完成对上海昊锐的审计和评估,最终业绩承诺和薪酬方式的细节将进行交易。双方将根据审计和评估的最终结果进一步协商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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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三五互联实控人递交学习报告 曾因减持计划信披问题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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