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17字,读完约1分钟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区分局出具了一份案件报告,称2019年4月8日,一名妇女向我局举报称,她被“养父”包某性侵三年多,我局于次日立案,要求检察院提前介入。2019年4月26日,经调查,综合证据,认为包某不构成犯罪,决定撤诉,并通知当事人。后来,根据当事人及其律师提供的一些新线索,我局决定于2019年10月9日再次立案,并在当地及其他涉案场所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中。我局将严格依法办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山东警方通报鲍某某性侵事件:决定再次立案 目前仍在侦查

地址:http://www.xuguangxin.com/xlglxw/114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