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27字,读完约2分钟
新华社南昌4月4日电(记者李梅娟)从江西省一级疫情应对开始到三个月,房屋承租人企业包括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享受“一个月免租金、两个月减半租金”的政策;对于已发放的个人业务担保贷款,借款人属于被诊断、疑似、无法排除和密切接触的“四类人”,可申请延期还款不超过一年,并继续给予财政贴息...针对个体工商户在疫情期间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江西启动了15项措施,帮助他们恢复工作和生产。
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市场监督局、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办法》,各地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不经批准,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各地将引导个体工商户按不同形式有序复工复产,督促坚持在防疫期间经营的超市和便利店进一步恢复正常经营条件,尚未开业的将积极推进有序开业。对于卫生条件好、推动力强的餐饮住宿企业,应指导其分批复业,并采取“非接触式配送”、“顾客店自举”等多种经营模式。
《办法》指出,从2020年2月起,职工以单位形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个体工商户,与中小企业一样,可以免缴单位缴费,免缴期限不超过5个月。雇主应继续代扣代缴雇员的个人供款,以确保雇员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影响。
鉴于个体工商户复工后的纳税问题,一些措施是明确的。从2020年1月1日起至国家规定的期限止,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多项措施要求地方政府积极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廉价的防疫物资采购渠道,将个体工商户纳入口罩、消毒剂、体温计等必要防护用品的覆盖范围,满足基本防疫需求。但是,对于群众聚集的文化娱乐、教育培训等行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明确复工复产时间。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江西多举措助力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地址:http://www.xuguangxin.com/xlglxw/111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