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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了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IPO)配售对象第二次黑名单公告。
根据公告,协会决定将2019年11月至12月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网下认购20个ipo项目期间违反《首次公开发行(IPO)承销规范》第45条和第46条的185家配售对象列入黑名单。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此次公布的黑名单中有很多个人投资者,包括建行的稳定、增值的混合型养老金产品、知名pe以及几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22个机构账户违反了规定
据协会介绍,为规范ipo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询价和申购行为,根据《首次公开发行承销业务规范》和《IPO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规定,协会认定,2019年11月至12月,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20个IPO项目的线下申购过程中,存在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承销业务规范》第45条和第46条的行为
列入黑名单的期限从公告后的第二天(工作日)开始计算。将2019年1月至10月因违规被列入黑名单的对象,因违规被列入黑名单的时间从11月延长至12月,期限自原公告之日起计算。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黑名单中有163个是自然人账户,其余22个是机构账户。
在机构账户中,建行稳定、增值的混合型养老金产品较为突出,是建行养老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养老金产品..知名pe深圳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自营投资账户也在新的黑名单上。
然而,在列入黑名单的机构账户中,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最多。例如,此次被列入黑名单的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公司是豫光金铅的第一大股东,西藏硕博德控股有限公司是浪莎的第一大股东,广州华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京达的第一大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是新华联的控股股东,浙江世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浙江世宝的第一大股东。
违规、新监管、严管
根据数据,《首次公开发行(IPO)承销标准》第45条规定,线下投资者参与线下询价时,如有以下情况,主承销商应及时向协会报告:(1)利用他人账户报价;(2)投资者之间的谈判和报价;(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十二)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实的情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第46条规定,线下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承销商应及时向协会报告:(1)不符合配售资格;(二)未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三)分配后未遵守持股期限等相关承诺的;(四)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今年年初以来,许多组织和个人因违反新规定而受到处罚。
2月11日,协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配售对象黑名单公告》,这是2020年第一份黑名单公告。当时,共有103家配股对象被列入黑名单,其中包括大量上市公司股东、私募、牛三等账户。
此外,今年许多机构和个人因科技创新而被罚款。
1月10日,协会决定将认购过程中违规配售对象的限制名单纳入科技板块“8亿小时空”新股发行项目;1月20日,协会决定将微生信息新股发行项目线下申购过程中违规的配售对象列入限制名单;3月16日,协会决定将科技股“瑞松科技”新股发行项目线下认购过程中的违规配售对象列入限制名单。
“玩新机构和高净值股东是在市场中玩新规则的主要参与者。通常情况下,参与者在获得新股配额时应全额按时支付,不符合条件或风险偏好较低的投资者不应随意参与。因为违规不仅会影响新股在市场上的承销,还会影响市场的公平性。一旦你选择参与,你必须遵守规则,这也是一个诚信的问题。监管机构将违规账户列入黑名单反映了对市场的公平态度。因此,建议今后参与新的竞争的投资者应严格参与,尽力而为。”广东展富资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钟海波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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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185个股票配售对象被拉黑 高特佳投资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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