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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保监会网站5月9日报道,为规范商业银行网上贷款业务操作行为,促进网上贷款业务平稳健康发展,中国保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网上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几天前,我正式征求了公众的意见。

互联网贷款不得用于购房炒股 消费类个人信贷额度不超20万

来源:银监会网站

关键内容

单户消费个人信用贷款的授信额度不得超过20万元,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网络贷款资金不得用于投资购房、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用于投资固定资产和股权。

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合作机构从进入到退出的全过程、系统化的管理机制,提高其精细化管理能力。

将消费者保护纳入网上贷款业务的全过程管理,让卖家尽到自己的责任;严禁商业银行与有非法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及暴力收集记录的第三方机构合作。

当地法人银行应结合自身风险控制能力审慎开展此类业务,并确保有效识别和监控区域间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发展。

按照“新老截止”的原则,过渡期为本办法实施之日起2年。

三种贷款不是网上贷款

《办法》将网上贷款定义为“商业银行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进行交叉验证和风险管理,自动受理贷款申请并进行网上风险评估,完成授信审批、合同签订、贷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操作。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借款人的消费、日常生产和经营周转。"

互联网贷款不得用于购房炒股 消费类个人信贷额度不超20万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以下贷款不在本办法范围内,信贷、贷款等现行监管规定仍适用:

首先,线上线下的结合,贷款信用的核心判断仍然来自线下贷款。例如,目前,大多数所谓的在线企业流动性贷款、供应链融资等。,商业银行贷款调查、风险评估和贷前等实质性风险评估环节均离线完成,贷款申请考虑方便借款人和提高效率。后续操作在线完成;

互联网贷款不得用于购房炒股 消费类个人信贷额度不超20万

第二,部分抵押贷款。例如,以房屋等资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抵押物的评估和登记等程序需要离线完成;

第三,固定资产贷款。由于固定资产贷款涉及的线下审查内容较多,不属于《办法》中互联网贷款的定义范围。

不得用于投资住房、股票等。

根据《办法》,单户消费个人信用贷款的授信额度不得超过20万元,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办法》强调,网上贷款资金的使用应当明确合法,不得用于购房、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和股权投资。如发现贷款用途不合法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应采取措施提前收回贷款。

互联网贷款不得用于购房炒股 消费类个人信贷额度不超20万

苏宁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薛洪言认为,将互联网贷款上限设定为20万英镑,反映出监管部门正试图在促进居民消费和控制贷款使用之间取得平衡。就消费目的而言,由于购车、装修等大规模消费必须下线,网上贷款渠道的20万元几乎可以满足所有的消费需求。

互联网贷款不得用于购房炒股 消费类个人信贷额度不超20万

薛洪言强调,大规模消费贷款的主要问题是资金流动难以控制。现实中,许多大规模消费贷款被提取出来,并没有用于消费,而是流入股市、楼市等金融投资渠道,给金融机构贷款资金的使用管理带来很大困难,也变相增加了居民的杠杆率,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楼市泡沫。在这种情况下,将网上贷款上限设定为20万,不仅可以满足各方消费贷款促进消费的需求,还可以有效降低消费贷款资金流入股市和楼市的压力,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居民杠杆率的增长速度。

互联网贷款不得用于购房炒股 消费类个人信贷额度不超20万

谨慎地与第三方机构合作

网上贷款业务

目前,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机构合作,以多种方式发展网上贷款业务。《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合作机构从进入到退出的全过程、系统化的管理机制,提高其精细化管理能力。

一是商业银行应建立统一的全行各类合作机构准入机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二,在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签署的书面合作协议中,应明确合作范围、操作程序、各方的权利和责任、风险分担以及客户权益保护。合作协议应体现风险与效益相匹配的原则。

第三,商业银行应向借款人充分披露自身及合作机构的信息、合作产品的信息、自身及合作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以避免顾客之间的品牌混淆。

第四,商业银行应继续管理合作机构,并定期进行全面评估;发现合作机构不能继续满足准入条件的,应当及时终止合作关系。

上述负责人强调,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融资贷款时,应按照独立控制风险的原则审慎经营,避免成为纯粹的资金提供者。《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独立进行风险评估和授信审批,按照适度分散的原则选择合作机构,避免过度依赖合作机构;同时,要求银行将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的贷款总额纳入限额管理,对单笔贷款投资比例实行区间管理。

互联网贷款不得用于购房炒股 消费类个人信贷额度不超20万

严禁有暴力收藏等非法记录

与第三方组织的合作

针对网上贷款存在的信息披露不充分、数据保护不到位、收款管理不规范等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本办法要求:

第一,商业银行应建立保护网上借款人权益的机制,将消费者保护纳入网上贷款业务的全过程管理,让卖方负责。

二是围绕借款人数据的来源、使用和存储,特别是在获取借款人风险数据授权时,对商业银行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三是要求商业银行履行对借款人全面信息披露的义务,应全面披露贷款主体、实际年利率、年化综合资本成本、偿债安排、逾期收款、咨询和投诉等信息。,从而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四是严禁商业银行与有非法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及暴力收集记录的第三方机构合作。

地方法人银行在跨区域会展业中应该谨慎

《办法》强调,地方法人银行在开展网上贷款业务时,应坚持发展方向,以服务地方客户为主。鉴于不同银行间网上贷款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能力存在较大差异,《办法》没有为本地法人银行开展跨区域网上贷款业务设定统一的量化指标,但本地法人银行应审慎开展此类业务,利用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确保有效识别和监控跨区域网上贷款业务的发展。同时,监管机构有权根据商业银行跨区域业务的规模和风险水平,提出进一步的审慎监管要求。

互联网贷款不得用于购房炒股 消费类个人信贷额度不超20万

此外,一些没有实体营业网点、主要在网上开展业务的银行不受《跨区域经营办法》的限制。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互联网贷款不得用于购房炒股 消费类个人信贷额度不超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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