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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上海7月3日电(记者潘庆)上海证券交易所3日发布了《科技板块上市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科技板块的减持规则。
在此之前,《实施细则》已经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市场参与者提出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两方面的调整。
在优化询价转让制度方面,《实施细则》将征求意见稿中的“非公开转让”表述调整为“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询价转让”),以更准确地反映业务特点,便于市场理解;简化查询转账业务环节,取消收款转账意向环节及相应的信息披露要求,提高转账效率;增加履约担保措施,要求转让方申报并锁定拟转让的股份数量。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认购。
此外,《实施细则》还为中长期资金参与划转预留了一个系统空室。
在细化减持配售方式的制度方面,《实施细则》明确了配售对象,即以记载日期登记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为配售对象,记载日期在配售计划公告中披露;购买方法已有规定。配售对象拟认购股份的,应在备案后第五个交易日通过上交所系统申购;阐明认购不足的处理方法。如果配售对象认购不足,参与配售的股东将按比例出售;明确市场预期,参与配售的股东需要申请锁定拟配售的股份数量,并承诺有足够的股份进行配售;提高配股比例的披露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的出台是深化科技板块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市场化完善科技板块减持制度。《实施细则》颁布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会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市场主体,为业务开展做好充分准备,并组织专项培训,确保这一制度创新的顺利实施。与此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不断评估科技板块减持制度的实施效果,努力构建更加合理的减持制度安排。
根据行业评价,《实施细则》的制度安排体现了登记制度改革的目标和思路,有利于平衡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的正常股权转让权和其他投资者的交易权,满足创新资本的退出需求,引入增量资金减持。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科创板股份减持规则进一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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