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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李南华)记者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官方网站获悉,证监会已公开征求《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公司转换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5日。

新三板转板上市政策征求意见

建立转让上市机制是新三板改革的关键措施之一,有利于为中小企业的成长开辟市场渠道,充分发挥新三板市场承上启下的作用,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

根据新三板改革方案,已在新三板选定层上市一年并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的企业,可以直接转到该板上市。

《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基本原则。转让上市机制的建立将坚持市场化、统筹兼顾、试点先行、风险防控的原则。第二,主要的制度安排。对向行业转让的范围、向市场转让的条件和程序、对赞助的要求以及对出售股份的限制作出原则性规定。第三,监管安排。证券交易所、全国性股份转让公司和中介机构等有关各方的责任已经明确。中国证监会将依法严厉查处转让市场的违法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股份转让公司和中国结算将根据《指导意见》制定或修订业务规则,并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各项具体的制度安排。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新三板转板上市政策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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