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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修改意见》;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决定》、《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以下简称《再融资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新再融资规定的主要变化
2019年11月8日,中国证监会就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创业板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本实施方案的正式草案与2019年11月征求意见稿的核心内容基本一致,新老削减量和发行数量上限均已修订:
1.修订发行监管问答。原则上明确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
发行前不超过股本总额的30%,原为20%;
2.旧的和新的被切断和修改。对于已通过国际电工委员会且尚未发布的未重新提交的文件,
已经获得批准的,预计批准后无法完成原有效期的问题可以申请换发批准,原获得批准的为分界点。
3.加强对“清仓实债”的限制。相关规定修改为“上市公司和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不得向发行人承诺保证收益或变相保证收益,不得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者向发行人提供资助或补偿。
同期,科技委员会征求意见的再融资规则尚未出台,预计创业板实施注册制度需要一段时间。
修订前的正式草案及相关规则修订如下:
表1:新再融资条例修订前后的比较
二是再融资政策的变化
自成立以来,再融资政策在2017年经历了一次修订,政策基调已经收紧。当时的背景是金融系统在2017年全年都处于去杠杆化状态,新的再融资条例修订的主要目的是遏制当时市场的过度融资,引导募集资金脱离虚拟现实。就主要条款而言,2017年2月新的再融资规定在定价方式、融资规模和融资间隔方面收紧了再融资市场,同年5月新的减持规定进一步将再融资市场限制在/0/房。政策收紧对再融资市场的融资规模有着深远的影响。2017-2019年增发规模分别为-24.7%/-40.8%/-9.6%至1.27/0.75/0.68万亿。
新的再融资法规修订后的政策基调较为宽松,推出这一政策的背景是,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COVID-19流行病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其目的是提高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能力,帮助上市公司抗击疫情和恢复生产。在条款和条件方面,再融资对象范围、定价机制和退出机制都有所放宽,有望促进股权市场再融资功能的恢复和券商投行业务的恢复。
表2:再融资变更政策的历史
图1:自2017年以来,再融资规模持续下降
三、新再融资法规的影响分析
1、对整体市场的影响
自2018年底以来,再融资政策总体上有所放松。这一新的再融资规定的目的是增强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提高上市公司的融资效率。对于再融资投资者来说,发行对象数量的增加分散了风险;定价基准日的调整降低了固定收益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发行定价下限放宽到20%,这给了固定收益投资者更大的空空间;锁定期的缩短和减持限制的放开,减少了投资者增持股票后的不确定性,缓解了资金压力;延长批准文件有效期有利于上市公司上市,提高筹资成功率。总的来说,我们认为再融资规模有望在2020年恢复到1.2-1.5万亿。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再融资门槛有所降低,特别是创业板取消了利润要求和资产负债率要求的修改,这将降低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难度,对投资者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仔细选择参与再融资项目的筛选。
2.对市场结构的影响
这项新规定的出台符合通过资本市场改革支持中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趋势。从历史上看,中小企业和新兴产业一直是再融资和并购的活跃领域。从这个角度来看,改善再融资政策可能有利于中小企业。从行业角度看,代表中国产业升级方向的技术制造和生物医药领域,在再融资和并购方面可能会更加活跃。当然,我们也应该注意积极再融资对商誉扩张的影响。
3.继续关注资本市场的深化改革,短期券商受益匪浅
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将继续沿着市场化和法治化的方向前进。建立“规范、透明、开放、充满活力和弹性的资本市场”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为实体经济提供中长期金融支持,同时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在短期内,假设再融资市场将在2020年恢复到1.2-1.5万亿,券商的投资银行业务将受益匪浅。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兴业基金:再融资新规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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