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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

做好公路交通畅通保障工作,确保人员和车辆正常通行

新华社北京2月8日电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公路交通保障工作确保人车正常通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做好人车正常通行保障工作,切实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作出了专项安排。

首先,我们必须尽一切努力确保公路网的顺利运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科学有序、依法治市”的原则,调整和优化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禁止擅自关闭公路出入口,禁止堵塞国道、省道干线公路,禁止硬隔离或挖掘农村公路,禁止阻碍应急运输车辆通行,禁止在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省际边界和国道、省道干线公路上擅自设置防疫检疫点或检查站,坚决撤销非法设置的。加强交通引导,防止长期、长距离道路交通拥堵的发生,确保应急车道畅通。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 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

二是有序恢复道路运输服务。在城市公共交通(包括轨道交通)和城际公共汽车停运期间,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应统筹调度公共汽车和出租车(包括网上预约出租车)的运力,开展“点对点”服务,为医生、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孕幼等重点人员出行提供必要保障。湖北省外,按照返校安排,有序恢复城际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等道路运输服务,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运力供给和乘车安全,统筹安排高峰出行,满足群众正常出行需求。要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农民工、学生等群体通过公路直达运输等服务出行。在疫情防控期间,由地方政府组织的农民工免交公路通行费。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 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

第三,要搞好应急物资的运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优先保障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的各类应急运输,优先保障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运输。对持有“防疫控制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应严格执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原则上,对司机、装载机和其他为短期向重点疫区运送物资提供安全保障的人员,不需要采取14天隔离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 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

通知强调,各地区要严格履行属地责任,全面系统规划辖区内公路运输基础设施和运输市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运输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和重点防疫物资运输畅通。对擅自堵塞公路运输基础设施和干扰公路运输正常秩序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 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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