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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这些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法律问题将由国家法律办公室解答

新华社记者白洋

在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方面,单位和个人的义务是什么?如何通过推高价格来应对“让国家变得难以致富”?如何保证人员和物资的供应?日前,全国普法办公室组织力量,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总结和梳理,引导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推动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这些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法律问题,全国普法办为你解答

你有什么义务预防和控制这种流行病?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的调查、检查、采样和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其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措施,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如果我不配合隔离治疗,我能采取什么措施?

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不配合隔离治疗的,《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隔离期满前拒绝隔离治疗或者擅自离开隔离治疗的,公安机关可以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出入境人员拒绝接受检疫的,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对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拒绝接受卫生监督、拒绝接受卫生处理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阻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防治的行为,不服从、不配合或拒不执行政府有关决定、命令或措施,且《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根据刑法,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这些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法律问题,全国普法办为你解答

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编造和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的责任是什么?

在疫情防控中,“造谣断腿”现象时有发生。对此,《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规定,编造和传播有关突发事件发展或者应急工作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有关突发事件发展或者应急工作的虚假信息而传播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停业务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直接责任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这些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法律问题,全国普法办为你解答

根据《刑法》,编造虚假的危险、疫情、灾害和警告,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的信息而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些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法律问题,全国普法办为你解答

如何处理哄抬物价和“让国家难以赚钱”的问题?

《价格法》规定,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促使商品价格过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这些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法律问题,全国普法办为你解答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一步明确。为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行业协会或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注销登记,吊销许可证。其他单位传播虚假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应当由其他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依法提出处罚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这些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法律问题,全国普法办为你解答

政府如何保证人员和物资的供应?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紧急调动人员或者储备物资,并临时征用房屋、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

紧急动员人员,应按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如能归还,应及时归还。

《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规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运输经营单位,优先运送受突发事件伤害的物资、设备、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和人员。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和供应单位应当及时生产和供应用于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铁路、交通、民航空经营单位必须优先运送处理传染病的人员和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医疗器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这些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法律问题,全国普法办为你解答

铁路、交通、民航空经营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优先运送传染病处理人员和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医疗器械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这些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法律问题,全国普法办为你解答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曹志斌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这些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法律问题,全国普法办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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