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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晚,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脱困的十项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支持措施主要包括加大资金支持、稳定劳动力、减轻企业负担。
在加大金融支持方面,《意见》要求不要降低小微企业的信贷余额,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发挥政策性银行国家团队的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提供负担得起的金融服务。
其中,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
《意见》要求地方银行业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陷入困境的小微企业,不允许盲目贷款、切断贷款或抑制贷款。
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
《意见》要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降低成本率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对三大重点领域和金融困难的中小企业,将原贷款利率下调10%以上,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
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国家团队的作用。
《意见》认为,应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增加在苏联分行的服务中继,以充分满足疫情防控的融资需求。落实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分行首批20亿元紧急融资额度,推动苏州银行和苏州农村商业银行发放专项项目贷款,降低利率,确保贷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如果列入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名单,在此基础上将下降30%以上。
鼓励金融机构提供负担得起的金融服务。
《意见》要求持续开展万人入企活动,组织金融机构通过走访、网上咨询、远程服务等方式,为小微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了解受疫情影响企业的情况及其逐户金融服务需求,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准确匹配和高效转化。各金融机构按照“事特急”的原则,开辟快速审批渠道,提供优质高效的综合金融服务。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苏州出台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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