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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刘力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月23日报道称,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钢铁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从2020年1月24日起,不得公布或公告新的钢铁产能置换计划,不得备案新的钢铁项目。《通知》强调,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停止已投产项目,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生产;已开工的工程要立即停止施工,整改到位后方可继续施工。所有尚未开工的项目将暂停施工,并将进行认真调查。只有在确认相关要求已落实到位后,才能开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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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两部门:各地区自1月24日起不得再备案新的钢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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